关于印发2015年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060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5]16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任务分解表》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广元市朝天区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工作项目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同责单位 |
绩效指标 | 1.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 | 力求包括道路交通、矿山在内的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 各有关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 年度实现“一控制两下降”。 | 年内较大事故实现“零”控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控指标,且稳步下降。 | 区安办 | 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
3.实现“五级五覆盖” | 年内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行政“一把手”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向纪检、组织部门报告工作“五个全覆盖”由省、市、县(区)三级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拓展为“五级五覆盖”。 | 区安办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 |
机制立安 |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 |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研制出台《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建立完善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企业主责主抓、部门监管监察、乡镇属地管理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安办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
2.充实调整安委会,建立专门委员会。 | 充实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农林水牧渔、工业和煤矿、商贸、交通、建设、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科教文卫、国资、特种设备、消防与民用爆炸、旅游等十二个专委会。 | 区政府办 | 区安办 | |
3.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 启动《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管理办法》、《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善出台《广元市朝天区考核奖惩办法》等制度机制。 | 区安办 |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目标办、区级有关部门 | |
4.建立完善并试行企业安全诚信管理机制。 | 研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诚信管理等办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对安全严重不达标、安全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突出、发生责任事故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将失信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土地、税收、保险、信贷等政策挂钩联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区安办 |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
5.推进保险机构参与监管机制建设。 | 适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 | 区安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
6.严格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审查、信息通报等制度。 | 区安办 | 区发改局、区政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 |
7.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聘用机制。 | 积极主动“引智借力”,在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等环节引入法律顾问和技术专家,强化安全监管过程的法律和技术支撑。 | 区安办 区司法局 区教科局 |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
依法治安 | 1.宣传贯彻新安法等法律法规。 |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场镇等活动。 | 区安办 |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 探索建立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负面清单、问题清单,明晰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边界,促进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 | 区安办 |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
3.规范权力运行。 |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抓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 区安办 |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
4.开展“两大”活动。 | 研制出台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年”两大活动实施意见。 | 区安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
5.严肃查处事故。 |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加强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责任链的倒查和追究;对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 区安监局 | 区监察局 区反渎局 | |
科技兴安 | 1.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 推进“专家驻点进基层、专业托管进基层、技术推广进基层、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 | 区安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建成信息化监管平台。 | 积极参建广元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力争年底前建成区级分平台,接入辖区50家高危行业企业,实现市、县区、企业三级共用共享的信息系统平台。 | 区安监局 区煤管局 | 区财政局 | |
3.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 继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与兼并重组工作,再关闭退出一批小煤矿。全年依法关闭煤矿1座;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2家;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不少于6次。 认真实施煤矿安全“1+4”工作法。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一矿一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化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 | 区煤管局 | 区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 | |
4.强化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运用。 | 深入推进地下矿山 “六大系统”、露天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加速高危行业、规上工业自动化、信息化、机械化进程。 | 区煤管局 区安监局 | 区经信局 | |
5、推动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科技服务支撑。 | 扶持和培育安全生产相关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依托省安科院、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和其他安全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科技推广、企业托管等服务。 | 区安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
全民创安 |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 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组织发动各级各部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整合媒体和社会资源,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挥微博、微信、微门户等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全年市以上平面媒体完成涉安外宣稿件不少于4篇;各乡镇、其他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全年不少于2篇;其他党群、政府(直属)部门(单位)全年不少于1篇。 | 区安办 | 区委宣传部 区文广新局 区级各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大力弘扬安全文化。 | 构筑舆论导向、知识普及、网络宣传、专业培训、示范传播、公共设施等“六大阵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六进”(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设安全文化长廊、安全主题公园、安全休闲广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基地等安全文化“六大项目”。 | 区安办 | 区安监局 区文广新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住建局 | |
3.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 切实发挥安全社区建设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安全社区建设质量,着力形成群防群控群受益的安全治理格局。广元海螺建成省级安全社区,中子镇、转斗乡建成市级安社区。 | 区安办 | 中子镇、转斗乡、广元海螺及区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 |
4.构建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 依托安全社区建设,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启动2012~2014年生产安全、治安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明确干预目标,确定事故防控重点领域和措施,探索建立事故防控体系。 | 区安监局 区公安分局 区食药和工商局 区环保局 | 区消防、交警、海事、教科、卫计、农业、民政、人社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
5.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工贸行业安全本质化水平。对已达标企业运行质量再检查,好的提升标准化级别,差的整顿提高。 | 区安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
6.强化各类人员职业能力培训。 | 组织开展区、乡安全监管领导及安监人员培训、轮训,提高监管监察能力。督促企业开展“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年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830人次,其中非煤矿山不少于80人次,危险化学品不少于80人次,烟花爆竹不少于100人次,职业卫生不少于150人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次,其它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不少于100人次,直管行业一般从业人员不少于300人次。 | 区安办 区安监局 区煤管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
7.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 | 建立矿山、危化(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油气管线)、建设等五大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 | 区安办 |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
基层基础 | 1.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 强化区、乡(镇)、村(居)、企(业)“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安全监管力量。 各乡镇均明确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监管工作,探索制定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配备标准。有效整合乡镇交管办、船管站、安监站(安办)监管力量和资源,并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 | 区安监局 、区财政局、区煤管局、区交警大队等区级有关部门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
2.深化安监体制机制改革。 | 深化安监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机构,并适时整合相关人力资源,将区级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力量适时向监管任务重的乡镇(片区)延伸。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类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 区委编办 区安办 | 区级有关部门 七盘关园区管委会 各景区管理部门 | |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 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细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专家检查的重点、频次,采取“四不两直”、“三步工作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提高针对性和精准性,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市、区挂牌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年内整治率达到80%。 | 区安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 | |
4.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 | 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专题研究,启动编制《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 区安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
5.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18项主体责任。 | 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进13项重点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18项主体责任。 |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专项整治 | 1.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 由区政府安委会统一指挥,由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参加,每季度确定2~3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区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 区安办 |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2.深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 将治理超载超限(以下简称“双超”)工作向乡、村道延伸,对货车非法改拼装进行专项整治;完善重点货运转载企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快农村公路路侧护栏建设。按照临崖临水高差3米及以上路侧护栏“应建必建”和“全覆盖”要求,新建路侧护栏130公里,实现县道、乡道全部完成路侧护栏建设任务。通客运的村道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段力争安装路侧护栏。 完成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 |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警大队 | 区公安、农机、经信、安监、工商等部门 | |
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交管办”和重点村劝导点建设,探索“驾驶员协会”等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聘请3~5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在城区、重点县乡干道,设立劝导点,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明显下降。 | 区交管办(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财政局 | ||
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在全社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管、路政信息系统(平台),构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 |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运管、路政) | 区安监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 | ||
在交通流量大、通行效率高、干线作用明显的公路、县道及重要交道口、中小学校周边,建立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将雨、雪、雾情监控系统纳入高速公路公司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建设中。 | 区交警大队 | 区级有关部门 高速路政广元管理所 | ||
3.强化非煤矿山、油气管线、危化及烟花爆竹、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等专项整治及监管工作。 | 依法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5座,全面完成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任务;全年推行“安全操作明白卡”不少于2家,建成新型矿山“五个一”企业条件10家,建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1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5家。 | 区安监局 | 区国土、经信等部门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
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排出隐患整改时间表,强化责任落实,加快隐患整治进度。 | 区重点办 |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 | ||
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粉尘、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完成“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条件改造企业1家。 | 区安监局 区消防大队 区住建局 | 区经信局 区公安分局 | ||
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基础建设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工作机制、职业危险申报、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对职业病危害接害人员开展“安康卡”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结果总结推广,完成职业危害项目评价5家。 加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全区完成职业危害检测任务20家,职业危害因素企业检测率不低于60%。 区安监局单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25家,申报率达到80%以上。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化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培育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2家。 全面推进职业危害评价工作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不低于85%。 以“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促落实”的常态化模式,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 | 区安监局 | 区经信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住建局 区质监分局 区食药和工商局 区卫计局 区人社局 区总工会 各有关乡镇政府 | ||
进一步深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信息化水平。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推动应急设施设备与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推动应急管理“四进”(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 优化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企业间预案无缝隙衔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实战化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 区红十字协会在全区工矿企业开展“公益性初级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年内建设兼职救护队7个,签订救护协议8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8个。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实战性综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加大应急预案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央、省属企业做好备案和评审工作。 | 区政府应急办 区公安分局 区红十字会 区安监局 区煤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区级有关部门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