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事故伤害监测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062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5]20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强化事故伤害监测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通知
关于强化事故伤害监测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安全社区”是实现社区安全,维护社区和谐,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平台和载体,也是新的民生工程。前年以来,我区在摸索中前进,成功将羊木镇、沙河镇、曾家镇建设成为了省级安全社区,青林乡、临溪乡、海螺水泥成功建设成为了市级安全社区。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有效地进行伤害监测和伤害干预,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强化事故与伤害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与伤害监测目的
全面监测全区各类事故和伤害发生情况,掌握事故与伤害发生的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为针对性制定相关措施、更加高效开展安全工作提供依据。
二、事故与伤害监测内容
在朝天行政辖区及外出务工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与伤害。
三、事故与伤害监测方式
(一)以乡镇为“块”、区级相关部门为“条”,条块结合,对2012年以来各类事故与伤害进行摸底调查,填写《广元市朝天区事故与伤害监测统计汇总表》(附件1),着手建立基础数据库。
(二)在各乡镇安监办、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管理业务股室设监测站点。各监测站点督促、指导辖区、主管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今年起规范填写《广元市朝天区伤害监测记录卡》(附件2)。
(三)各监测站点在今年8月前全面收集汇总辖区、主管或涉及领域前三年事故与伤害发生情况,填写《广元市朝天区事故与伤害监测统计汇总表》,并对事故与伤害情况进行分析后上报区安办。分析材料重点分清意外伤害门类、时段、位置、工种等,找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人群,探寻事故预防规律。同时,各区级部门要向安全社区建设单位提供近三年主管行业领域事故与伤害发生情况,便于建设单位作为参考,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促进项目和伤害干预措施。
(四)各监测站点自6月起,每季度末将《广元市朝天区事故与伤害监测统计表》和季度安全形势分析材料报至区安办。区安办收集、整理并协同相关部门结合朝天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事故防控体系、落实相应促进项目、明确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事故与伤害监测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负责收集、分析、上报辖区(含外出务工中)各类事故与伤害情况。
(二)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主管或涉及行业领域事故与伤害监测。
1.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路政所、海事处)负责交通运输领域事故与伤害情况监测;
2.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分别负责社会治安(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领域事故与伤害监测;
3.区教科局负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行业事故与伤害监测;
4.区卫计局负责对卫生行业,以及各卫生院、计生站接诊意外伤害病例进行统计、监测;
5.区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造成的事故与伤害监测;
6.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中农机伤害和农药中毒情况监测;
7.区人社局负责工伤(纠纷)造成的事故与伤害监测上报;
8.区食药和工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事故与伤害监测;
9.区经信局负责工业、电力、信息行业事故与伤害监测;
10.区煤管局负责煤矿领域事故与伤害监测;
1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生产安全(含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三大行业)和职业危害方面的事故与伤害监测工作;
12.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市政工程领域事故与伤害监测;
13.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两大领域事故与伤害监测;
14.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建设等方面造成事故与伤害的监测;
15.区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事故与伤害监测;
16.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事故与伤害的监测;
17.区文广新局负责文化领域事故与伤害的监测;
18.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外出务工意外伤害法律援助中发现的事故与伤害进行统计上报;
19.区民政局负责居民居家、老年人等方面事故与伤害监测;
20.区质监分局负责特种设备领域造成的事故与伤害监测。
21.其他单位和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和相关领域事故与伤害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安办统筹协调全区监测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迅速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建立制度,并将监测人员落实情况(单位、任务、股室、股室电话)与4月份履职报告一同报送至区安办。
(二)密切配合,认真实施。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主管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从5月起规范填写伤害监测记录卡,每季度进行收集、统计和分析,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给相关单位并上报。
(三)加强督导,建立机制。区安办统筹协调事故与伤害监测工作,并结合督查通报,定期通报事故与伤害监测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将有用情况及时提供给安全社区建设单位。
联系人:方思森 电话:8622307 QQ:1165743971
附件1:广元市朝天区事故与伤害监测统计汇总表
附件2:广元市朝天区伤害监测记录卡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附1: 2015年4月15日
广元市朝天区 年度事故与伤害监测统计汇总表
监测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职业 | 伤害发生时间 | 伤害发生地点 | 伤害发生原因 | 伤害情况 | 经济损失 | ||
受伤 | 致残 | 死亡 | |||||||||
合 计 |
附2:
广元市朝天区伤害监测记录卡
监测站点: 卡片编号:
Ⅰ、患者一般信息 |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1 □男 2 □女 年龄:_______岁 户籍:1 □本乡(镇) 2 □本区 3 □本市 4 □本省 5 □外省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1 □文盲或半文盲 2 □小学 3 □初中 4 □高中/中专 5 □大专/本科以上 职业状况:1 □学龄前儿童 2 □在校学生 3 □家务 4 □待业 5 □离退休人员 6 □专业技术人员 7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8 □商业、服务业人员 9 □农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10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11 □军人 12 □其它/不详 |
Ⅱ、伤害事件的基本情况 |
伤害发生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时(24小时制) 患者就诊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时(24小时制) 就诊医院______________ 伤害发生原因:1 □机动车车祸 2 □非机动车车祸 3 □跌倒/扭伤/坠落 4 □钝器伤/撞击 5 □爆炸 6 □刀/锐器伤 7 □烧烫伤 8 □窒息/悬吊 9 □淹溺 10 □中毒 11 □触电 12 □动物咬伤 13 □性侵犯 14 □斗殴 15 □抢劫/盗窃 16 □诈骗 17 □机械伤 害 18 □疾病 19 □自然灾害 20 □过劳 21 □家庭暴力 22 □运动伤害 23 □拥挤/踩踏 24□其它________ 25 □不清楚 伤害发生地点:1 □家中 2 □公共居住场所 3 □学校和公共场所 4 □体育和运动场所 5 □公路/街道 6 □贸易和服务场所 7 □工业和建筑场所 8 □农场/农田 9 □其它 10 □不清楚 伤害发生时活动:1 □休闲活动 2 □有偿工作 3 □家务/学习 4 □乘驾交通工具 5 □其它_______ 是否故意:1 □非故意伤害(意外事故) 2 □自残/自杀 3 □故意(暴力/攻击) 4 □不清楚 |
Ⅲ、伤害临床信息 |
伤害性质:(选择最严重的一种) 1 □骨折 2 □扭伤/拉伤 3 □钝器伤、咬伤 4 □挫伤/擦伤 5 □烧烫伤 6 □脑震荡/脑挫裂伤 7 □器官系统损伤 8 □其它__________ 9 □不清楚 伤害部位:(选择最严重的伤害部位) 1 □头部 2 □上肢 3 □下肢 4 □躯干 5 □多部位 6 □全身广泛受伤 7 □呼吸系统 8 □消化系统 9 □神经系统 10 □其它 11 □不清楚 受伤程度:1 □轻度 2 □中度 3 □重度 伤害临床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伤害结局:1 □诊疗后回家 2 □观察/住院/转院 3 □死亡 4 □其它: |
填报人: 填卡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卡不作为医学证明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安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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