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071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委发[2015]1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区安全稳定,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7号)精神,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挥企业、乡镇、部门三道关卡作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治隐患,防范事故,保障平安。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开始至2015年3月20日。
三、督查对象
本次安全检查、综合督查,重点督导各乡镇、区级部门尤其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以及道路与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勘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
四、督查内容
(一)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重点检查:⑴贯彻落实2015年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当前特别是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⑵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⑶ 2014年市、区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控制指标、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⑷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朝安办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总结安排布置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是否到位。重点检查:⑴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⑵2014年安全大检查及“回头看”中,党政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出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处理销号的情况;⑶市、区、乡镇部门挂牌督办隐患整改销号情况;⑷“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交通整治攻坚年行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及开展情况;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201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研制情况;⑺重大节假、敏感时期应急值守安排、落实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是否落实。⑴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线“操作手”岗位责任落实情况;⑵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资质证照情况;⑶学习贯彻新安法,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现场(尤其是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⑷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危险源管控,运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自查自报自改隐患情况;⑸各类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监总局第70号令),防“三超”、反“三违”情况;⑹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安排落实等情况。
五、督查检查分工
(一)区领导带队开展年度考核督导与节前检查
第一组 组 长:伏玉琼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参与部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煤管局。
检查重点:抽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重点工程)、矿山等行业安全。
第二组 组 长:徐 骁
牵头部门:区国资局。
参与部门:区国资局。
检查重点:区属国投公司下属企业行业安全。
第三组 组 长:罗 聪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参与部门:区商务局、区工商局、朝天质监局。
检查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第四组 组 长:何开莉
牵头部门:区教科局。
参与部门:区教科局、区卫计局、区食药局。
检查重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卫生系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安全。
第五组 组 长:杜 林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参与部门: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旅游局。
检查重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重点是井硐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安全,旅游安全工作。
第六组 组 长:李兆南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参与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消防)、区交通运输局。
检查重点: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第七组 组 长:杨晓波
牵头部门:区农业局。
参与部门:区农业局(畜牧)、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水务局。
检查重点:农、林、水(水利设施)、牧行业、农业建设工程、河道采砂、农机安全。
第八组 组 长:刘剑波
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参与部门:区经信局、区煤管局、朝天供电局。
检查重点:煤矿建设、电力安全及食品加工企业安全。
第九组 组 长:甘兴礼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参与部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交警、消防)、区交通运输局(运管、路政、海事、养护)。
检查重点: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道路及道路交通客运源头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
各牵头单位牵头制定分管副区长检查方案,经相关领导审定后实施。同时,结合年终目标考核,对各乡镇、区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检查
1. 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行业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协同检查。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车辆是否“三超”、“三驾”,春运期间重点地段、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民爆物品领域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2. 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客运及源头、交通建设工程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检查。道路运输重点检查客、货运输是否非法营运,客车是否超员、“带病上路”,货车是否超载超限。水上交通重点检查各类船舶和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重点时段签单发航制度,夜间、大雾、大风是否冒险航行,是否有非客运船载客和无证船舶营运等违法行为。
3. 煤矿安全由区煤管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
4.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由区安监局牵头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非法经营行为。
5.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城镇燃气由区住建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资质、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现场安全管理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等现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是否有违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燃气设施是否安全运行,燃气企业的场站、设施和管网是否按要求进行巡检、维护,是否有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现象,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安全距离是否足够。
6.除矿山外的工业企业(含建材)、电力、信息行业、油气管线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消除。
7.水利、河道采(洗)砂等由区水务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水利建设工程、取(洗)砂企业、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消除,安全防护措施及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8.农业、农药、农业机械、水产与畜禽养殖等由区农业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农业工程建设、农药、水产与畜禽养殖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相关责任,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并持续达到安全条件;农业机械是否按要求进行监管。
9.矿产资源勘查作业、超层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等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关闭矿山是否死灰复燃。
10.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由朝天质监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等安全管理是否按要求得到落实。
11.校车、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等由区教科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严格进行校车安全管理。
12.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行业安全分别由区市市场监管局(食药)、区卫生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消除,是否按要求配备了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13.商贸、物流企业、商场超市等由区商务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商贸流通企业、商场超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14.城乡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安全由区工商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商户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是否消除。
15.旅游行业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检查。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消除。
16.娱乐场所、网吧、影院等由区文广新局负责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7.西成客专、兰渝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由区重点办负责检查。重点检查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等现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是否有违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检查。
(三)各乡镇按要求在各自辖区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一把手”亲自组织、安排、参与,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检查、综合督查、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阶段特点、重点和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任务,抓好落实。要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并回访复查,跟踪落实。
(三)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且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要切实加强节日、各级“两会”期间,特别是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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