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079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发文字号: 广朝安监发[2015]14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监察执法大队,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在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川安监〔2015〕4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广府办法〔2015〕22号)相关要求,特制定《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
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广元市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部署,在全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在全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形成示范先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创建内容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研究制定《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区委依法治区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实施意见。(责任股室:综合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时限要求:2015年10月)
(二)落实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职工大会会前学法或专题学法制度。(牵头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法规宣教)股、配合机构:各相关股室、执法大队;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三)进一步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和市本级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清单的决定》(广府发[2015]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广府发[2014]18号)的要求,认真梳理本部门(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表及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牵头股室:行政审批(法规宣教)股;配合股室:各专业监管股室;时限要求:2015年10月)
(四)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请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率达100%。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按规定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区法制办和市安全监管局备案。(牵头股室:行政审批(法规宣教)股;配合股室:各相关股室(队、中心)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清晰。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牵头机构:执法大队;配合科室:各有关股室;时限要求:2015年10月)
(六)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教育。(牵头机构:行政审批(法规宣教)股;配合机构:执法大队;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七)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开、亮证、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程序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责任股室: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法规宣教)股;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八)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除法定事由外,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牵头股室:办公室;配合股室:各有关股室、执法大队;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九)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申请受理渠道畅通。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决定依法作出。(牵头股室:行政审批(法规宣教)股;配合股室:各有关股室、执法大队;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十)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不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牵头股室:行政审批(法规宣教)股;配合机构:各有关股室、执法大队;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措施。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示范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同时,要善于总结提炼,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成效亮点反馈法规宣教股。
(二)积极创建,营造氛围。全局上下要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和做法。对推进依法工作不力,或者发生重大行政违法行为,影响本局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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