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 详情
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081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5-11-03
发布时间: 2015-11-03 发文字号: 广朝安监发[2015]21号 公文种类: 意见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内各股室,监察执法大队,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按照《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要求,现就我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全体安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形成依法治安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严格执行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或局党组办公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年不少于4次。(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二)强化职工学法。以《宪法》、《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党章党纪、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每月全局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一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各股室队结合业务工作,组织职工集中每月学法一次,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职工自学不少于40学时;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撰写学法心得1篇;并建立领导干部、职工学法档案。(责任股室:法规宣教股)

  (三)落实学法考试。年底,由分管法规宣教工作领导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进行学法考试活动,将考试成绩纳入职工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股室:法规宣教股)

  (四)强化廉政教育。加强清正执法、廉洁执法教育,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水平和效果考核机制、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建立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威信度。(责任股室:局纪检组)

  (五)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建立并严格执行依法决策、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重大决策风险防范制度,全面公开局党组、班子决策形成的程序、办事的流程和办事的结果公开;全面公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监察执法大队)

  (六)推进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单位的微信、局网站等载体,宣传“法律进机关”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七)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六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机关职工,深入乡镇、厂矿、学校、农村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安全生产法律社会普及率。(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律进机关”活动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法规宣教股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安的理念,充分认识“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方案,细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局办公室、法规宣教股要及时发现活动中涌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同时,局机关干部职工要运用学习成功带动身边的亲友参与到法制宣教活动中。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股室(队、中心)要把“法律进机关”活动与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推进安全监管业务相结合,精心组织,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并将此项活动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