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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局长杨怀武在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上的发言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5-00179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5-11-03
发布时间: 2015-11-0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在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上的发言

  区统计局局长、区农业普查试点办办公室主任杨怀武

  (2015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有关情况、主要内容和具体安排作一简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深入学习,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发〔2015〕34号)。这是一次国家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是和平时期重大的社会动员,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充分检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今年7~8月,国家统计局选样在北京、河北、江苏、河南、四川、甘肃等6个省(市)的6个县(市、区)进行了国家试点;省统计局于今年9月上旬发出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统计〔2015〕39号),并于9月14日至17日在成都市金堂县举办了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综合业务和预算编制培训班,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农普办兰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任务,培训农业普查试点方案和经费预算编制方案,介绍中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专项试点成果,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各市(州)统计局分管副局长、普查中心主任、农业统计科长、各试点县(市、区)统计局长、分管副局长和普查中心主任参加会议。省统计局副局长、省农普筹备办常务副主任黄国芹,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省农普筹备办副主任李兴怀出席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省统计局农经处、省普查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分专题组织开展了综合业务培训。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国芹副局长和兴怀书记的重要讲话之中。

  对于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黄国芹副局长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三农普省级专项试点的重大意义。开展三农普省级试点的目的在于更大范围内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培养锻炼业务骨干,为全面启动农业普查奠定好工作基础。二是要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和措施全面落实,要严格执行试点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高标准完成;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保试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三是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普查员选调培训、电子地图绘制、清查摸底、部门基础资料整理等重点,扎实开展好省级专项试点工作。

  李兴怀书记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充分借鉴历次普查的实践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体现普查工作的政府性;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普查程序科学规范;创新技术手段,切实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搞好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普查的浓厚氛围;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强化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普查的社会公信力;注重综合协调工作,凝聚试点工作活力。同时还要求各地区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必须坚持依法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坚持全流程、全要素试点,必须做好顶层设计、总体规划,必须强化管理思维、全局思维、大局思维、系统思维,必须充分体现政府行为,必须强化试点全过程管理,坚持全程问题导向,必须强化部门职能职责,整合涉农部门资源,夯实涉农统计数据基础。

  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在各市州选取1个县(市、区)1个乡镇1个行政村进行,我区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的省级专项试点县区,充分体现了省、市对我区的极大信任。这次我区承担省级专项试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认真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有利于制定和完善全省、全市、全区农业普查方案,细则和流程提供第一手实战参考,有利于为明年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农业普查工作积累宝贵经验,有利于为全面推进面上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统筹安排,准确把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关键节点

  (一)试点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小区划分:分别按传统和电子地图划分;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清查摸底:找到和确定农业经营单位、规模农业经营户和普通农业经营户等普查对象;入户访问登记:访问普查对象,使用PDA填报普查试点表;测算、评价普查内容和指标;测算和评估基层普查的组织、培训、实施等工作,对普查经费、普查工作的强度与难度、普查所需时间进行评估与分析;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等。

  (二)试点范围和对象。选取1个乡镇的1个村作为试点地区。其中: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在试点村试填。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在试点乡镇范围内试填。乡镇普查表由试点县区全部乡镇试填。目前,根据试点村规模适中(1000人左右),有一定数量的规模农业经营户(10户以上);试点乡镇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0户),不足10户的,可在本区范围内补充登记的试点乡镇、村标准要求,区统计局通过分派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及相关村进行实地摸排和层层筛选,区政府杨区长组织农口和统计等部门多次研究,报经市统计局和区政府常务会审定,确定西北乡的上坝村基本适合试点条件,该村现有人口1507人,特色产业品种相对较多,规模农业经营户9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3户。

  (三)普查登记对象划分。并非所有的农村住户都是、所有城镇住户都不是三农普的普查登记对象,凡是达到农业经营活动的最低规模(标准)的,都应该作为合格的普查登记对象。一是普通农业经营户。为了便于衔接和对比,基本沿用了二农普住户经营农业的最低规模标准,即凡在农业用地和单独的设施中经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且低于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的个人或住户,无论其居住在农村还是城镇,均为普通农业经营户:1、年末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以上;2、年末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以上;3、年末饲养牛、马、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4、年末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5、年末出售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6、对本户或本单位对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1000元以上,或者行政事业性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的服务事业费支出在1000元以上。二是规模农业经营户。为了反映我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状况,在普查农业经营户的基础上,设定了规模经营的标准,凡经营规模达到标准之一的农业经营户,均为规模农业经营户:1、种植业:北方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南方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种植面积25亩及以上;2、畜牧业:生猪年出栏5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1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30只及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及以上;3、林业:经营林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4、渔业: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淡水达到25亩及以上;5、农业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万元及以上。三是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单位是相对于农户而言的,即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简单的说,农业普查中的单位,就是除农业经营户以外的所有农业经营体。根据其注册登记形式,可分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未注册单位。

  (四)普查试点工作步骤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主要包括准备启动、宣传动员、资料整顿、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审核、评估、质量验收、汇总上报、资料总结等环节。试点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和试点村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内容要求,全面完成普查试点全流程、全要素、各环节工作。同时,要注重本地和其他地区差异性普查工作,要侧重如何搞好城郊结合部、普查环境复杂区域、普查成分多样区域的普查工作;劳动力输出要侧重如何摸清普查对象、真实填报普查数据、农村生产要素流转等重点问题,努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1、前期策划和筹备(9月15日至10月10日)。全面完成试点文件通知、方案制定、机构组建、人员选调、教材编写、试点摸排,经费保障、部门配合等前期策划筹备工作。前期我局已提早谋划,搭建了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了内部动员分工,请求分管农业的领导组织召开了农口部门协调会,及时草拟了我区试点工作文件、实施方案、经费预算请示,并针对我区农村实际,编写好了富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的业务培训教材。今天这个动员会,标志着全区的试点工作就将全面启动。另外,为确保整个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5〕号),各与会人员请认真对照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2、进行清查摸底和普查区域划分(10月11日至10月25日)。区试点工作机构组织普查员对试点村辖区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基本情况名录。同时完成PDA发放和软件加载、普查区划分、电子地图绘制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3、开展现场入户登记(10月26日至11月10日)。普查员按照划分的试点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图,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使用PDA访问普查对象,采集和填报试点表种,完成现场入户登记、卫星定位和PDA数据采集。

  4、数据审核和数据处理(11月11日至11月15日)。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工作。

  5、总结试点工作(11月16日至11月30日)。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提炼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思路”和“好方法”,并于 11月底上报省统计局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

  三、精心组织,确保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圆满成功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试点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其主要单位负责同志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全区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地接受区试点办的业务指导,着力协调各方力量,在机构设置、人员选配、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构建协调配合机制。此次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方面的工作,单靠统计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哪一个部门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区试点办作为全区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将对这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制定工作标准和验收细则,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试点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和试点村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全面构建起“信息共享、全面合力、有效推进”的工作协作机制。

  (三)做好人员选调培训。这次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普查人员的素质成了这次普查质量的关键。根据这次试点工作需要,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象主要是试点乡镇政府机关干部和试点村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以及其余各乡镇统计员。针对这次试点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组织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培训重点包括:普查的清查摸底、普查表各项指标的解释及填报方法、PDA数据采集操作、普查询问技巧、普查工作纪律等,并保证足够充分的培训时间、力求让参训人员对指标、操作弄懂吃透。

  (四)扎实开展社会宣传动员。针对本次普查试点范围小、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代表度高和各方关注高的特点,要采取主题鲜明、有针对性地宣传。一是宣传部门要牵好头,特别是试点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试点宣传。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结合会议、标语、板报、宣传单等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社会宣传动员。三是宣传形式要贴近农民生活,采用惠民、亲民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乐于接受,从而达到积极主动配合并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目的。

  (五)突出全程问题导向。检验试点是否成功,关键看试点中能否发现普查方案中的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抓好农普试点各环节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本次试点。一是要做到全过程记实,试点期间所有参与人员要做好工作记录,把每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一记录下来。二是建立定期汇商制度,要分阶段搞好座谈和记录,区试点办每天要将PDA采集员和普查员集中,开展相互学习、交流和讨论,收集梳理各个方面问题,商讨并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和建议,分门另类地做好梳理与资料归档。

  (六)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区试点办要全程严格按照“质量优先、效率为上”的基本原则,切实入户登记和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办法,切实保证入户登记和试点数据质量。要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到现场,防止出现不到岗、不入户、在办公室或家中编造数据的现象;控制登记进度,严格执行一台PDA一天的登记户数控制在10户以内的进度要求,让进度服从质量,防止赶进度而忽视质量的现象发生。要强化试点数据质量,通过汇总住户摸底表,单位摸底表、村表、乡表主要指标数据,分析判断主要指标数据总量、结构和趋势性、合理性;注意计算指标数据的均值、多渠道发现和纠正试点数据质量隐患;及时召开数据质量研讨会,集思广益评估试点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

  (七)逗硬考核奖惩机制。区试点办将会同区督目办实行分组包片督查责任制,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对在试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影响试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希望参会试点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和试点村的主要负责人要引起足够重视,抓好落实,抓好进度、抓好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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