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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加强房贷风险管理
索 引 号 : 791818836/2015-00364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15-11-04
发布时间: 2015-11-0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严格检查。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属恶意拖欠行为的不允许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力合作。委托银行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进行管理,将存款与贷款的管理挂钩,充分调动委托银行的工作积极性。

积极宣传。发挥信贷对冲系统作用,避免缴存客户跑冤枉路,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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