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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
索 引 号 : 008462365/2015-00147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5-11-04
发布时间: 2015-11-0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照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近日,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广元市朝天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在区内建立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

  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电话,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将作为执收、缴纳、查询、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区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将对公布、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收费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其网站上进行公布,如有新增、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要按照有关文件依据及时更新,并向区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实施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目前,我区已对2015年以来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要求进行了全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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