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5-00119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4 |
发布时间: 2015-11-04 | 发文字号: 广朝农发[2015]7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农发〔2015〕7号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执法中队,局内相关股室(所):
为进一步规范利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养殖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提炼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加大对畜禽养殖场(大户)的监管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和养殖技术知识的宣传培训,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严禁非法收购、转运、加工餐厨废弃物和提炼地沟油,确保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搞好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生产档案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立即行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辖区内利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信息档案和诚信生产档案。畜禽养殖场(户)和收购方在收购餐厨废弃物时,必须要有密闭运输工具和盛装容器,并明确标注“餐厨废弃物”字样。畜禽养殖场(户)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购进、使用和销售记录档案。督促养殖场(户)带齐供、销协议和收购(加工)资质证明等资料分别到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备案,资质、条件合格,方可收购、运输、使用和销售餐厨废弃物(地沟油)。
三、加强信息沟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在本次排查过程中,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对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养殖场(大户)严格检查其供货协议和使用台账,规范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行为。如发现有非法提炼地沟油的现象,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局汇报,并搞好现场证据的登记保存工作,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对不规范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或移送。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于2月6日前,将辖区内的摸底排查情况上报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在此次排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局纪检组将予以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特此通知
附:朝天区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5年1月29日
朝天区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执法中队,局内相关股室(所):
为进一步规范利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养殖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提炼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加大对畜禽养殖场(大户)的监管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和养殖技术知识的宣传培训,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严禁非法收购、转运、加工餐厨废弃物和提炼地沟油,确保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搞好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生产档案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立即行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辖区内利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信息档案和诚信生产档案。畜禽养殖场(户)和收购方在收购餐厨废弃物时,必须要有密闭运输工具和盛装容器,并明确标注“餐厨废弃物”字样。畜禽养殖场(户)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购进、使用和销售记录档案。督促养殖场(户)带齐供、销协议和收购(加工)资质证明等资料分别到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备案,资质、条件合格,方可收购、运输、使用和销售餐厨废弃物(地沟油)。
三、加强信息沟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在本次排查过程中,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相关股室要对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养殖场(大户)严格检查其供货协议和使用台账,规范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行为。如发现有非法提炼地沟油的现象,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局汇报,并搞好现场证据的登记保存工作,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对不规范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或移送。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于2月6日前,将辖区内的摸底排查情况上报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在此次排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局纪检组将予以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特此通知
附:朝天区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5年1月29日
朝天区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乡(镇)畜牧兽医站 (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斤、头、只 | |||||||||||
养殖场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养殖畜禽种类 | 存栏数量 | 餐厨废弃物来源 | 日均使用量 | 是否提取“潲水油” | 日均提取数量 | “潲水油”销售去向 | 备注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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