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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区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5-0006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5-11-04
发布时间: 2015-11-04 发文字号: 广朝府办发[2015]8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区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朝天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区2015年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朝天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区2015年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4〕11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广府办函〔2015〕72号)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切实加强政府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区级示范村建设,加强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确保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区农业局牵头,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林业和园林局等参加)

  (二)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加大食品药品监测力度,大力实施风险管理。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中药饮片两大专项整治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传统节庆特色食品安全两大专项整治。检查、抽检、查案、督查、舆论跟进五管齐下,强化全面监管,突出重点监管,加强能力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牵头,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等参加)

  (三)强化重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确保全区工业产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推进重点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和日用消费品风险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获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监管和质量评价。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建立事故警示通报和定期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在重点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评价和分类监管试点。(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参加)

  (四)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评价的监管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天府杯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水利工程、道桥工程、保障性住房全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重大质量事故为零。加强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招标采购履约验收的监督,确保只有合格产品能进入学校,提高“改薄”项目效益。(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国资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等参加)

  (五)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加快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质量。大力提升旅游等专业服务质量。(区商务局牵头,区旅游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质监分局等参加)

  (六)促进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工业大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完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减排任务(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参加)

   二、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七)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在名牌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产品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贯彻实施《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探索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区质监分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等参加)

  (八)加强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狠抓右领域品牌创建,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确保争创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个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1个广元知名品牌。(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等参加)

  三、积极营造质量发展环境

  (九)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完成市政府对区政府2015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任务,出台《朝天区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朝天区质量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加)

  (十)加强质量强区工作培训。积极组织参加质量强市工作培训班,提高质量工作分管领导业务能力。在各新闻媒体播放专题栏目,宣传朝天质量,形成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社会氛围。(区质监分局牵头,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

  (十一)编制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在总结“十二五”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编制“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环境保护局等参加)

  四、加强质量工作基础建设

  (十二)夯实标准计量基础。鼓励企业和机构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贯彻实施,在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中小学校、社区(乡镇)及公共事业等领域开展计量惠民行动,逐步建立企业诚信计量体系。(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等参加)

  (十三)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低碳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对检测机构、获证组织、获证产品的监管,开展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参加)

  (十四)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立部门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息平台,开展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等参加)

  (十五)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推进以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和质量竞争力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统计工作。开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产业质量状况分析,强化微观质量与经济发展宏观质量的融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区质监分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统计局等参加)

  五、依靠创新驱动提升质量

  (十六)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探索建立质量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提升质量安全的技术开发,加快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更新换代,完善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实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局、区质监分局等参加)

  (十七)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点)作用,鼓励、引导质检技术机构与重点工业、农业园区合作建立质量检测中心或站(点),形成检测联盟。(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农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等参加)

  (十八)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建立全区质量管理人才库,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质量管理人才和质量技术人才,建立完善首席质量官等制度。(区质监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加)

   六、积极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十九)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月”主题活动,营造大质量工作氛围,树立质量典型,颂扬质量工作模范。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控制小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资委、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等参加)

  (二十)强化质量文化建设。树立质量文化建设典型,确立诚实经营、安全为本、精益求精、以质取胜的价值取向,形成质量核心价值观,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资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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