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 详情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777912631/2015-00135 发布机构: 小安乡 成文日期: 2015-11-05
发布时间: 2015-11-05 发文字号: 广朝小府[2015]38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提升我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师生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广朝食安委办〔2014〕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学校周边的食品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全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学校食堂和集中配餐单位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建立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落实制度,在不断总结提升的基础上,形成一套科学、完善和有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和控制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5年4月30日至5月4日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内餐饮的检查。检查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重点是对食品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检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饮、小作坊和流动摊点的检查。检查是否有证有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等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检查是否有违规搭建的无上下水等基本卫生设施的临时餐饮、露天餐饮、烧烤、副食摊点等流动摊点。

  四、责任分工及有关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由乡食安办组织,学校、各村、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协同配合。采取学校自查整改、部门按责整治、联合集中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各村、各部门和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各村、各部门务必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检查,督促和加强整改,消除隐患,优化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乡食安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1-2次集中督查,纳入年度考核,并通报结果。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党政办2015年4月29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