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5-00137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5 |
发布时间: 2015-11-05 | 发文字号: 广朝农发[2015]81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农发〔2015〕81号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各股室、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发[2015]22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广农[2015]1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8月至12月,在全区全面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农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实现“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安全生产预防、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度化、常规化。各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队伍、物质储备、资金保障、应急救援等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能力建设,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等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5、鲜活农产品、水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
(二)行业领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渔业船舶安全。拥有渔业船舶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的通信、消防、救生设备配置情况。利用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运输,超载和酒后驾船及其他违规作业情况。朽烂船只和“三无”船只进行销毁情况。非法电、毒、炸捕捞案件处理情况。对鱼药、饲料销售、渔业生产主要区域、水产品市场进行宣传检查情况。销售违规药物、饲料处理情况。
2、农业机械安全。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等情况。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驾驶员考试、牌证办理、技术检验、报废机具回收等情况。乡镇在拖拉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台账的情况。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
3、农村能源安全(沼气工程)。开展培训、普及农村能源安全知识、沼气池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等情况。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或自治区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沼气池建成后,必须经区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杜绝农民自建行为。进入沼气池维修,必须在料液出净、鼓风机充分向池内通风换气,才能入池检测和维修。定期对沼气建设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已建成的沼气池进行安全排查,排除隐患。
4、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所有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使用环节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包括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和种植大户,严格兽药经营GSP条件常年达标和饲料经营条件合格,禁止经营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高毒剧毒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和实名制购买,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产品休药期(间隔期)制度和准出管理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所有畜禽屠宰企业的涉氨制冷设备设施、分割间、产品整理间、包装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规范屠宰行为,严格屠宰流程,逗硬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督促屠宰企业做好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和瘦肉精自检工作,严禁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及病害生猪;按照规范的工艺流程屠宰生猪,并实施肉品品质同步检验,对检出的病害生猪及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生猪产品流向,严禁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提高冷藏运输和配送能力,确保售出产品达到相关卫生质量要求;依法对售出的“问题产品”实施下架、召回、检验和封存,并将召回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要求销售企业必须从有品质保障的定点屠宰企业购进生猪产品,并索证索票,健全购销台账,实行肉品质量溯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管理情况。加强有毒有害物质、试剂管理,严格检测流程,规范操作行为,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购进和使用记录台账,确保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安全。
5、工程项目安全。建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情况,定期检查安全落实情况。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签订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等情况。
6、机关办公安全。局机关水、电、气、消防安全器材、公务车辆等的安全管理情况。做好防盗、防火、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机关办公楼、住宿区、机关院落日常监管工作,严把食堂等饮食安全,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加强对单位职工、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安全教育,做好单位环境卫生以及餐厅卫生,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化学品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泄漏、中毒、爆炸、燃烧等事故发生。要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和人员防护、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建立行之有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机制。特别是疫苗、消毒药等防疫物资要落实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存环境,防止因冷链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7、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由各乡镇、局内相关股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落实大检查工作责任。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局内各股室(单位)是本次大检查的工作主体;各分管领导要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结合行业安全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督查
1.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管股室(单位),实施对分管工作的行业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单位),重点抽查各乡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原则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各乡镇自查自纠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督导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8月)。8月20日前,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8月底,各乡镇及局内相关股室(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各乡镇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针对本地特点,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地区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重点督查,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乡镇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区农业局农机监理站。区农业局将适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局内相关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坚持综合治理。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5年8月31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内各股室、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发[2015]22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广农[2015]1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8月至12月,在全区全面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农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实现“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安全生产预防、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度化、常规化。各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队伍、物质储备、资金保障、应急救援等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能力建设,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等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5、鲜活农产品、水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
(二)行业领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渔业船舶安全。拥有渔业船舶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的通信、消防、救生设备配置情况。利用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运输,超载和酒后驾船及其他违规作业情况。朽烂船只和“三无”船只进行销毁情况。非法电、毒、炸捕捞案件处理情况。对鱼药、饲料销售、渔业生产主要区域、水产品市场进行宣传检查情况。销售违规药物、饲料处理情况。
2、农业机械安全。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等情况。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驾驶员考试、牌证办理、技术检验、报废机具回收等情况。乡镇在拖拉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台账的情况。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
3、农村能源安全(沼气工程)。开展培训、普及农村能源安全知识、沼气池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等情况。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或自治区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沼气池建成后,必须经区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杜绝农民自建行为。进入沼气池维修,必须在料液出净、鼓风机充分向池内通风换气,才能入池检测和维修。定期对沼气建设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已建成的沼气池进行安全排查,排除隐患。
4、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所有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使用环节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包括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和种植大户,严格兽药经营GSP条件常年达标和饲料经营条件合格,禁止经营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高毒剧毒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和实名制购买,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产品休药期(间隔期)制度和准出管理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所有畜禽屠宰企业的涉氨制冷设备设施、分割间、产品整理间、包装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规范屠宰行为,严格屠宰流程,逗硬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督促屠宰企业做好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和瘦肉精自检工作,严禁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及病害生猪;按照规范的工艺流程屠宰生猪,并实施肉品品质同步检验,对检出的病害生猪及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生猪产品流向,严禁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提高冷藏运输和配送能力,确保售出产品达到相关卫生质量要求;依法对售出的“问题产品”实施下架、召回、检验和封存,并将召回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要求销售企业必须从有品质保障的定点屠宰企业购进生猪产品,并索证索票,健全购销台账,实行肉品质量溯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管理情况。加强有毒有害物质、试剂管理,严格检测流程,规范操作行为,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购进和使用记录台账,确保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安全。
5、工程项目安全。建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情况,定期检查安全落实情况。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签订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等情况。
6、机关办公安全。局机关水、电、气、消防安全器材、公务车辆等的安全管理情况。做好防盗、防火、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机关办公楼、住宿区、机关院落日常监管工作,严把食堂等饮食安全,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加强对单位职工、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安全教育,做好单位环境卫生以及餐厅卫生,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化学品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泄漏、中毒、爆炸、燃烧等事故发生。要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和人员防护、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建立行之有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机制。特别是疫苗、消毒药等防疫物资要落实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存环境,防止因冷链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7、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由各乡镇、局内相关股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落实大检查工作责任。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局内各股室(单位)是本次大检查的工作主体;各分管领导要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结合行业安全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督查
1.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管股室(单位),实施对分管工作的行业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单位),重点抽查各乡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原则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各乡镇自查自纠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督导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8月)。8月20日前,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8月底,各乡镇及局内相关股室(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各乡镇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针对本地特点,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地区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重点督查,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乡镇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区农业局农机监理站。区农业局将适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局内相关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坚持综合治理。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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