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动物春防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5-00143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5 |
发布时间: 2015-11-05 | 发文字号: 广朝动防指发[2015]4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动防指发〔2015〕4号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关于开展2015年动物春防检查验收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客观评价我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和效果,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动物春防工作开展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5年5月4日— 5月30日。
二、检查验收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验收范围:各乡镇养殖场(大户)、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和散养户。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2个组,每个组抽查不低于5户。同时,每个乡镇抽查养殖场(大户)2户。其中,曾家镇、羊木镇、西北乡等3个乡镇免于防疫过程验收,直接评分进入实验室抗体检测环节。
(二)检查验收内容:工作安排部署及督导;动物防疫责任和制度落实;防疫资金和物资保障;“五道清”防疫模式执行情况;消毒灭源工作开展;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实施;防疫物资管理;集中免疫注射以及耳标佩戴、免疫证填写等情况;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小反刍兽疫防控的开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采取“听、看、查、测”(听取汇报、查看软件资料、随机抽查现场和抗体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验收安排
第一检查验收组
组 长:张国峰
成 员:蔡道勇 王友文
检查验收乡镇:朝天镇、小安乡、沙河镇、蒲家乡、鱼洞乡、平溪乡、两河口乡、李家乡、汪家乡、麻柳乡、临溪乡。
第二检查验收组
组 长:陈兴玉
成 员:熊 彬 赵发瑞
检查验收乡镇:东溪河乡、花石乡、陈家乡、中子镇、宣河乡、转斗乡、青林乡、马家坝乡、大滩镇、文安乡、柏杨乡。
四、评分与等级确定
检查验收按百分制计分,涉及“领导重视、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信息反馈和实验室抗体检测”五个方面,具体细化情况见附件。验收评定分三个等级:总得分在96—100分为“优”,80—95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和作风。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检查验收组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存在的防疫问题,应及时向被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限期整改要求。同时,要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凡在检查中徇私舞弊或工作流于形式而留下防疫隐患,导致被检查乡镇3个月内发生重大疫情的,将在追究乡镇防疫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检查组人员责任。
(二)搞好验收总体评价工作。检查验收组要及时汇总防疫过程检查验收情况。在检查验收结束,各检查验收组要认真总结,包括被检查乡镇防疫开展的基本情况、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区农业局要及时开展春防免疫抗体实验室检测工作,统一检测后量化计分。同时,综合统分和确定等级,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朝天区2015年乡镇动物春防检查验收评分表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朝天区2015年乡(镇)动物春防检查验收评分表
乡镇人民政府(签章): 检查组人员(签字):
2015年 月 日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关于开展2015年动物春防检查验收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客观评价我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和效果,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动物春防工作开展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5年5月4日— 5月30日。
二、检查验收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验收范围:各乡镇养殖场(大户)、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和散养户。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2个组,每个组抽查不低于5户。同时,每个乡镇抽查养殖场(大户)2户。其中,曾家镇、羊木镇、西北乡等3个乡镇免于防疫过程验收,直接评分进入实验室抗体检测环节。
(二)检查验收内容:工作安排部署及督导;动物防疫责任和制度落实;防疫资金和物资保障;“五道清”防疫模式执行情况;消毒灭源工作开展;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实施;防疫物资管理;集中免疫注射以及耳标佩戴、免疫证填写等情况;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小反刍兽疫防控的开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采取“听、看、查、测”(听取汇报、查看软件资料、随机抽查现场和抗体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验收安排
第一检查验收组
组 长:张国峰
成 员:蔡道勇 王友文
检查验收乡镇:朝天镇、小安乡、沙河镇、蒲家乡、鱼洞乡、平溪乡、两河口乡、李家乡、汪家乡、麻柳乡、临溪乡。
第二检查验收组
组 长:陈兴玉
成 员:熊 彬 赵发瑞
检查验收乡镇:东溪河乡、花石乡、陈家乡、中子镇、宣河乡、转斗乡、青林乡、马家坝乡、大滩镇、文安乡、柏杨乡。
四、评分与等级确定
检查验收按百分制计分,涉及“领导重视、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信息反馈和实验室抗体检测”五个方面,具体细化情况见附件。验收评定分三个等级:总得分在96—100分为“优”,80—95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和作风。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检查验收组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存在的防疫问题,应及时向被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限期整改要求。同时,要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凡在检查中徇私舞弊或工作流于形式而留下防疫隐患,导致被检查乡镇3个月内发生重大疫情的,将在追究乡镇防疫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检查组人员责任。
(二)搞好验收总体评价工作。检查验收组要及时汇总防疫过程检查验收情况。在检查验收结束,各检查验收组要认真总结,包括被检查乡镇防疫开展的基本情况、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区农业局要及时开展春防免疫抗体实验室检测工作,统一检测后量化计分。同时,综合统分和确定等级,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朝天区2015年乡镇动物春防检查验收评分表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朝天区2015年乡(镇)动物春防检查验收评分表
验 收 项 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扣分 | 得分 | 扣分理由 | ||
领导 重视 (20分) | 召开动物防疫专题会 | 5 | 未召开防疫会议扣2分;村干部、防疫员参会情况差各扣1分。 | ||||
领导参会并督查防疫 | 4 | 无主要领导参会扣1分;未深入一线督查动物防疫扣2分;督查无记录扣1分。 | |||||
召开防疫技术培训会 | 3 | 防疫员、养殖场(大户)业主参会不全各扣1分;培训资料未归档扣1分。 | |||||
开展动物防疫宣传 | 2 | 未以宣传专栏或标语或宣传资料等任何一种方式宣传扣2分。 | |||||
解决防疫工作经费 | 6 | 未解决必要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扣3分;未及时发放防疫员工资扣3分。 | |||||
工作 安排 (20分) | 动物防疫安排部署文件 | 10 | 查看《春防通知》、《狂防工作通知》、《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动物防疫督查安排意见,差一种扣2分。 | ||||
组建动物防疫队伍 | 4 | 未成立动物防疫领导小组扣2分;未成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组扣2分。 | |||||
目标管理与责任落实 | 6 | 未签行政村和防疫员防疫目标责任书各扣2分;未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扣2分。 | |||||
组织 实施 (45分) | 村、组组织防疫 | 6 | 检查中发现村组干部未到位,发现一村扣2分;履职差出现1次扣2分。 | ||||
防疫档案填写 | 5 | 养殖场无档案或填写差扣1分。散养户档案填写不全扣2分。 | |||||
规模场防疫制度建设 | 3 | 无完整的防疫制度扣2分;未制定免疫程序扣1分。 | |||||
消毒工作 | 3 | 发现消毒药配制不合理扣2分;消毒面不达100%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防疫密度 | 8 | 检查中发现畜禽漏免,按每个病种扣1分。 | |||||
防疫物资管理 | 4 | 未按规定保管防疫物资扣1分;未及时建好疫苗、应急物资、防疫辅料、免疫标识、仔猪骟割双免台帐各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免疫操作 | 3 | 防疫员免疫操作不规范扣2分;防疫废弃物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扣1分。 | |||||
疫病监测流调 | 4 | 无监测员、监测流调定点信息资料各扣1分;无记录或资料填报差,各扣1分。 | |||||
小反刍兽疫防控 | 2 | 未开展小反刍兽疫免疫工作扣1分;养殖信息档案不全扣1分。 | |||||
执行防疫“日报制” | 1 | 防疫日报制未执行或记录差扣1分。 | |||||
推行“防疫明白卡” | 1 | 未推行扣1分;开展差扣0.5分。 | |||||
开展村级防疫验收 | 2 | 无村级验收申请扣1分;未开展村级防疫考评扣1分。 | |||||
防疫督导 | 3 | 未开展防疫督查和指导工作扣3分;防疫督导无记录扣1分。 | |||||
信息 反馈 (5分) | 防疫信息上报 | 5 | 防疫资料上报不及时或不齐,按每差1种扣1分;资料不规范扣1分(包括文件格式、签字盖章、汇总);完成信息1条集中防疫信息采纳任务,未完成扣1分。 | ||||
小 计 | 90 | 以上各项(第一至第四关)由考核组填写。 | |||||
实验室抗体 检测 (10分) | 猪瘟 | 密度 | 0.5 | 样品检测抗体滴度为0或近似0判为未免,扣0.5分。 | |||
质量 | 1 | 样品抗体检测合格率低于80%扣1分。 | |||||
猪口蹄疫 | 密度 | 0.5 | 样品检测抗体滴度为0或近似0判为未免,扣0.5分。 | ||||
质量 | 1 | 样品抗体检测合格率低于80%扣1分。 | |||||
猪蓝耳 | 密度 | 0.5 | 样品检测抗体滴度为0或近似0判为未免,扣0.5分。 | ||||
质量 | 1 | 样品 抗体检测合格率低于80%扣1分。 | |||||
牛羊口蹄疫 | 密度 | 0.5 | 样品检测抗体滴度为0或近似0判为未免,扣0.5分。 | ||||
质量 | 1 | 样品抗体检测合格率低于80%扣1分。 | |||||
禽流感 | 密度 | 0.5 | 样品检测抗体滴度为0或近似0判为未免,扣0.5分。 | ||||
质量 | 1 | 样品抗体检测合格率低于80%扣1分。 | |||||
新城疫 | 密度 | 0.5 | 样品检测抗体滴度为0或近似0判为未免,扣0.5分。 | ||||
质量 | 1 | 样品抗体检测合格率低于80%扣1分。 | |||||
按要求完成采样工作 | 1 |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采样送样扣0.5分。样品质量差(有浑浊、溶血等)扣0.5分。 | |||||
合计 | 100 |
乡镇人民政府(签章): 检查组人员(签字):
2015年 月 日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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