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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5-00144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5-11-05
发布时间: 2015-11-05 发文字号: 广朝动防指发[2015]6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动防指发〔2015〕6号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关于开展2015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研究,决定于6月23日至7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动物疫病集中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夏季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猪Ⅱ型链球菌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人畜共患病的高发季节,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务必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夏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明确重点,强化措施

  工作重点: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布病筛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免疫、监测、消毒、疫情排查、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快速果断处置突发疫病,及时消除疫情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强化免疫和消毒灭源,确保密度和质量。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结合春防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春防工作中漏免及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特别要加强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二是对免疫抗体不合格及整齐度较差的畜禽,要及时加强免疫;三是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当前重点防控病种,要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强化对历史疫区及重点区域的免疫、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四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夏季多发畜禽疫病防治方案,指导规模养殖场(大户)、养殖小区开展防治工作;五是要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大户)健全和落实卫生防疫、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开展定期消毒灭源。

  (二)强化防疫监测和监管,提高疫病处置力。区农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年初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定人、定点、包片负责,扎实做好监测及流调工作,切实加强防疫监管。一要加大对种畜禽场、活畜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监测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加强养殖环节监管,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二要将临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血清学、病原学监测有机结合,加强监测结果分析和疫情追踪溯源,对监测出的阳性动物,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三要严格疫情报告程序,及时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提供的疫情线索,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检疫和防疫监督,严防疫情传播。要充分发挥七盘关公路检查站防疫堵源作用,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依法严格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实施监督检查,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进一步加强调运动物监管,严格执行免疫情况核查、调运前强化免疫、调入后隔离观察等制度。强化检疫常规工作开展,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

  (四)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完善疫情应急机制。各乡镇和区农业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要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值守,保证疫情信息渠道畅通,确保能快速、果断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三、严肃纪律,严格督办

  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切实抓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确保工作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2015年6月18日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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