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网络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54103590/2015-00032 | 发布机构: 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5 |
发布时间: 2015-11-05 | 发文字号: 广朝体发[2015]4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关于成立网络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局内各股室:
为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好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网络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 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贺跃先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加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郑 榆 办公室副主任
李 伟 竞训管理股股长
严 艳 社会体育股股长
姜 琼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在办公室,由郑榆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2015年8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9日印
关于成立网络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局内各股室:
为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好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网络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 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贺跃先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加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郑 榆 办公室副主任
李 伟 竞训管理股股长
严 艳 社会体育股股长
姜 琼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在办公室,由郑榆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2015年8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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