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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局机关在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54103590/2015-00033 发布机构: 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5-11-05
发布时间: 2015-11-0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关于印发《局机关在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

  现将《局机关在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

  2015年5月27日

  局机关在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参公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天区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人社发[2015]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和“三严三实”、“五好干部”标准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逐级考核、量化评价、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建立我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制度,激发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激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考核范围

  局机关非领导职务参公人员,非领导职务事业人员参照执行。

  三、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局机关管理办法及股室人员工作职责。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至2016年底结束,为期两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3月1日~2015年4月30日)。组织召开公务员平时考核动员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区有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二)考核阶段(2015年5月1日~2016年9月25日)。 由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人员日常工作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具体考核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9月26日~2016年12月31日)。总结两年来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附件:1、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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