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5-00155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6 |
发布时间: 2015-11-06 | 发文字号: 广朝确权领[2015]1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确权领〔2015〕1号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搞好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确保年内全面颁证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程序
(一)各乡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再次组织农户确认颁证内容准确性,在颁证申请表签字申请颁证。
(二)由各行政村收集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复核后,以正式文件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提出颁证申请报告。
(四)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申请,统一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领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并做好颁证登记、存档工作。
二、时间进度安排
全区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颁证工作。
2015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朝天镇、小安乡、羊木镇、沙河镇、文安乡、宣河乡、花石乡、东溪河乡、西北乡、蒲家乡、陈家乡、柏杨乡、大滩镇颁证内容审核工作,并将书面颁证申请报告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金万杰,联系电话:13881298875);督查组(名单附后)从11月16日起对上述乡镇进行督查。
2015年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曾家镇、两河口乡、临溪乡、麻柳乡、李家乡、平溪乡、鱼洞乡、转斗乡、青林乡、马家坝乡、汪家乡、中子镇颁证内容审核工作,并将书面颁证申请报告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从11月26日起对上述乡镇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涉及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镇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和重点督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各乡镇人民政府、测绘作业公司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各司其责,确保确权颁证工作的准确性,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三)搞好疏导解释,确保社会稳定。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涉及全区5万余农户,工作量大、面宽,区农业局和各乡镇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做到有错必纠,严禁互相推诿。
特此通知
附件:1、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督查组人员名单;
2、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农户申请书;
3、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证登记表。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代章)
2015年11月3日
附件1:
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李志强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吴臣明、金万杰
督查乡镇:朝天镇、小安乡、羊木镇、沙河镇、文安乡、宣河乡、花石乡、东溪河乡、西北乡、蒲家乡、陈家乡、柏杨乡、大滩镇。
第二组
组 长:杜伟达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杨 金、朱 宏
督查乡镇:曾家镇、两河口乡、临溪乡、麻柳乡、李家乡、平溪乡、鱼洞乡、转斗乡、青林乡、马家坝乡、汪家乡、中子镇。
附件2:
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农户申请书
朝天区人民政府:
我已对土地确权登记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确认无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请予颁证。
农户签章:
2015年 月 日
村组初审意见:
2015年 月 日
乡镇复核意见:
2015年 月 日
附件3: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证登记表
乡(镇) 村 组 发证时间: 年 月 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搞好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确保年内全面颁证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程序
(一)各乡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再次组织农户确认颁证内容准确性,在颁证申请表签字申请颁证。
(二)由各行政村收集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复核后,以正式文件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提出颁证申请报告。
(四)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申请,统一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领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并做好颁证登记、存档工作。
二、时间进度安排
全区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颁证工作。
2015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朝天镇、小安乡、羊木镇、沙河镇、文安乡、宣河乡、花石乡、东溪河乡、西北乡、蒲家乡、陈家乡、柏杨乡、大滩镇颁证内容审核工作,并将书面颁证申请报告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金万杰,联系电话:13881298875);督查组(名单附后)从11月16日起对上述乡镇进行督查。
2015年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曾家镇、两河口乡、临溪乡、麻柳乡、李家乡、平溪乡、鱼洞乡、转斗乡、青林乡、马家坝乡、汪家乡、中子镇颁证内容审核工作,并将书面颁证申请报告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从11月26日起对上述乡镇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涉及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镇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和重点督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各乡镇人民政府、测绘作业公司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各司其责,确保确权颁证工作的准确性,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三)搞好疏导解释,确保社会稳定。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涉及全区5万余农户,工作量大、面宽,区农业局和各乡镇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做到有错必纠,严禁互相推诿。
特此通知
附件:1、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督查组人员名单;
2、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农户申请书;
3、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证登记表。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代章)
2015年11月3日
附件1:
朝天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李志强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吴臣明、金万杰
督查乡镇:朝天镇、小安乡、羊木镇、沙河镇、文安乡、宣河乡、花石乡、东溪河乡、西北乡、蒲家乡、陈家乡、柏杨乡、大滩镇。
第二组
组 长:杜伟达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杨 金、朱 宏
督查乡镇:曾家镇、两河口乡、临溪乡、麻柳乡、李家乡、平溪乡、鱼洞乡、转斗乡、青林乡、马家坝乡、汪家乡、中子镇。
附件2:
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农户申请书
朝天区人民政府:
我已对土地确权登记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确认无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请予颁证。
农户签章:
2015年 月 日
村组初审意见:
2015年 月 日
乡镇复核意见:
2015年 月 日
附件3: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证登记表
乡(镇) 村 组 发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姓名 | 证书编号 | 领证人签章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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