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关于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的自查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517/2015-00024 | 发布机构: 区粮食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6 |
发布时间: 2015-11-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法治办:
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的通知》(广朝法组办〔2015〕24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粮食发展需要,在全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法、普法、用法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治粮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现将我局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切实把开展好“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纳入重要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
1、依法行政。我局取得市政府颁发的“粮食购销类”行政执法证共有5人,且年审率达100%。所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在维护我区粮食流通市场的具体执法行为中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2、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全区个体粮食经营户进行逐户登记,全面掌握经营情况,对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户在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检查,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粮食经营企业、个体粮食工商户建立了经营台帐和报表制度。截至12月10日,全区已办理、发放《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7家。
3、粮食流通行政执法。2015年,先后开展了小春收购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大春收购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单项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检查12次,参加检查4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4、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严格按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政责任,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上报、编印相关材料。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31项,其中: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8项。
5、法治宣传。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在场镇、街道开展宣传活动达6余次,接受市民咨询2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让全区广大群众、粮食经营者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举办和组织了企业参加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培训班,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普法教育,向经营者讲解《条例》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以及经营粮食的必要条件、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使广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中,虽然做出了一点工作,但离市、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活动形式单一;二是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需有待提高,与时俱进。
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2015年11月4日
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的通知》(广朝法组办〔2015〕24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粮食发展需要,在全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法、普法、用法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治粮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现将我局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切实把开展好“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纳入重要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
1、依法行政。我局取得市政府颁发的“粮食购销类”行政执法证共有5人,且年审率达100%。所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在维护我区粮食流通市场的具体执法行为中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2、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全区个体粮食经营户进行逐户登记,全面掌握经营情况,对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户在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检查,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粮食经营企业、个体粮食工商户建立了经营台帐和报表制度。截至12月10日,全区已办理、发放《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7家。
3、粮食流通行政执法。2015年,先后开展了小春收购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大春收购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单项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检查12次,参加检查4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4、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严格按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政责任,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上报、编印相关材料。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31项,其中: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8项。
5、法治宣传。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在场镇、街道开展宣传活动达6余次,接受市民咨询2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让全区广大群众、粮食经营者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举办和组织了企业参加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培训班,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普法教育,向经营者讲解《条例》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以及经营粮食的必要条件、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使广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活动中,虽然做出了一点工作,但离市、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活动形式单一;二是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需有待提高,与时俱进。
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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