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三项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912/2015-00018 | 发布机构: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5-11-09 |
发布时间: 2015-11-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今年以来, 针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区住建局狠抓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了建设队伍和谐稳定。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建管股具体负责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工作,在年度建筑业工作会议上对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布置,并与区内外建筑业施工企业签订《朝天区区建设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责,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充分利用民工学校这一平台对建筑工地人员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要求施工企业及时抓好工人三级教育,公司教育不少于15学时,项目部教育不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不少于20学时,提高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认识。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组织各建筑工地利用宣传窗、横幅标语,对《办法》精神进行宣传,结合艾滋病等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的了解与认识。
加强检查,抓好管理。在对建筑工地安全验收及日常的检查、巡查时,都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在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查处违法违规工程项目时,也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内容结合起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各项手续,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