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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5-00123 发布机构: 大滩镇 成文日期: 2015-11-10
发布时间: 2015-11-10 发文字号: 九号[2015]9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

  广朝滩府〔2015〕9号

  
  各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二类传染病,一旦发生狂犬病,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为有效预防控制狂犬病的发生,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和朝天区《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镇狂犬病预防控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近年来,由于流浪犬只的不断增加,犬只狂犬病疫情的风险不断加大,区内个别地方时有恶犬伤人事件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做好狂犬病预防的宣传工作以及犬只摸底调查和免疫工作。

  二、强化免疫,确保密度

  做好犬只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有效措施,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集中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村的大小,合理设置狂犬病免疫接种点,由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组织群众带犬进行集中免疫并建好免疫档案。确保农村准养犬只免疫密度在90%以上,场镇准养犬只免疫密度在95%以上。

  各村组干部要搞好犬只免疫的安全防护,防疫技术人员要严格犬只免疫的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三、严格犬只管理

  免疫注射后的犬只,必须实行圈养或拴养,拴养时拴养链必须牢固且长度不能超过3米。确保宠物犬不离绳,看家犬不出门,狩猎犬不离人。

  病犬、流浪犬以及拒免犬只要登记造册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奖惩逗硬,督查到位。

  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签订的目标责任和平时开展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将纳入年终考核,奖惩逗硬。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区狂防办,区农业局, 区疫控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5年3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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