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自查的报告 » 详情
关于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自查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5-00163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5-11-10
发布时间: 2015-11-10 发文字号: 广朝农[2015]103号 公文种类: 报告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农〔2015〕103号 签发人:张久全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

  自查的报告

  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进法治融入改革发展大局,融入农业工作,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的通知》(广朝法组办〔2015〕24号)要求,我局以普法依法治理为主线,紧扣推进依法治区最根本的问题,针对干部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住落实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深入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法促发展、法治惠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2015年“法促发展、法治惠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2015年朝天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计划,明确工作要求,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解决办法,征求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组建普法宣传队,为“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学习教育,着力法制宣传

  1、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自学,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2、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认真开展“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落实“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一是推进法律进机关。制定了《2015年“法律进机关”活动方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应用型”教育,坚持普法学习、学法考核制度;认真履行依法治区单位职责,把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统筹安排,保证学法质量。二是推进法律进乡村。利用“3.15”活动、“3.22”水法宣传日和“3.24”科技三下乡活动,在朝天镇、羊木镇、东溪河乡宣传《农业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土地承包仲裁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兽药管理条例》、《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并演示了辨别假劣种子、农药全过程。4月份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结合法制宣传月活动在曾家镇举行了启动仪式,并在曾家镇、李家乡对“农资选购及使用知识”进行讲解,使活动深入到村、深入民心;6月份在朝天镇参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李家乡开展“四送下乡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农产品质量监督股和植保站对我区的蔬菜基地农产品多次进行抽样检测,对《农业部关于禁、限用农药品种公告》进行张贴,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现场咨询及农残速测演示工作;8月份在麻柳乡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共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体系建设,筑牢保障屏障。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落实专职检测人员,配备相关检测设施设备,确保检测中心投入正常使用。目前,检测人员已全部通过岗前培训,正在强化训练,确保年内通过“双认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岗位和强化职能职责,并全部配备快速检测仪,开展农残速测培训和农残速测比赛活动。使其在对本辖区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日常巡查、产地产品速测、农产品产地环境情况及污染源报告、安全知识宣传及开具产地证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及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方面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按照“四个一”(一个人、一间房、一台设备、一套制度)标准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村,今年拟打造县级示范村12个,市级示范村2个。截止目前,全区已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站30个,聘请13名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13台农残快速检测仪,主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田间生产档案记录记载、产地产品速测、宣传及信息传递等工作。

  2、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成功注册“曾家山”、“严大姐”等蔬菜商标,曾家山马铃薯、甘蓝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曾家山土鸡正在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认证商标,曾家山19万亩蔬菜基地成功创建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区现已成功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6个,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5个,有机农产品转换产品4个,有机畜产品认证2个,申报通过无公害基地整体认证20万亩,申报无公害农产品4个、绿色食品7个。全区“三品一标”、主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推进,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成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已在基地(企业)逐步树立,形成了“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格局,既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科技培训,狠抓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技术培训,种植上突出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等“四新”示范和良种、良法、良制、良壤、良机、良灌等“六良”配套。重点推广免耕栽培、秸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防止农药、化肥和农膜的不合理施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养殖上主要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养殖人员开展养殖科技培训,切实提高业主(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养殖生产环节标准。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制度,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种植(养殖)基地、龙头企业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和安全间隔期制度(休药期制度)。同时督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蔬菜瓜果、畜禽养殖质量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督促粮食、蔬菜生产者、畜禽养殖者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大型种养技术培训10期,培训农业实用科技1万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万余份。

  4、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实现监管执法与行政处罚有机结合。在执法中,高度重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一方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决不手软;一方面对种养殖户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科学养殖的技术能力。截止目前,共检查种子经营单位193个/次,检查种子品种160多个,抽取样品9个,送检样品9个,合格率占100%;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17个/次,检查农药品种80多个;检查肥料经营单位112个/次,检查肥料品种20多个。检查饲料经营门店134个/次、兽药经营企业(门店)88个/次、生猪定点屠宰场和畜禽规模养殖场188个/次。检查水生动物养殖场44个/次。共出动执法车辆109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48人次,查处违法经营种子案件10起,其中结案8起,罚款13398元,有效规范了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5、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范围的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农资经营进销台账、农业生产记录档案共8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3月份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普及识假辨假知识,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再行动,强化全区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监管,规范了兽药市场秩序。三是4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区“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全区抽取生猪、肉牛、羊1374份尿液进行了检测,全部呈阴性。四是从4月20日起全面履行全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5月份对全区的4个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通过查看屠宰场台帐记录、肉品检疫登记、无害化处理登记及车间设施设备等情况,对屠宰场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4份,涉及整改内容28项,进一步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程序,强化了屠宰场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有效保障了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开展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登记及养殖档案建立完善工作。对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备案登记31家,其中土鸡5家,肉羊1家,生猪25家。同时,对全区规模养殖场(户)全面筛查,加强日常监管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指导全区所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完善了养殖档案。

  6、健全自律机制,增强诚信意识。与全区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企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门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00余份,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业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不经营、不使用违禁物质,不贩运、不屠宰病害畜禽,严格遵守用药记录制度和安全间隔期制度(休药期制度),进一步完善各个环节档案资料和记录记载,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通过农产品安全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了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完善了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管队伍不稳定,农产品质量监管投入不足,监管网络体系建设不完善,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经费不足和缺乏相关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条件,使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难以做到及时、准确与权威。三是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继续加大《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加快投入,完善监测体系,严格执法,提高全程监管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进一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和执法能力,认真实行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农资市场的整顿治理,严肃查处侵农、害农案件,充分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切实把“法促发展、法治惠民”行动落到实处,为现代农业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5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