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索 引 号 : 008463560/2015-00115 | 发布机构: 花石乡 | 成文日期: 2015-11-12 |
发布时间: 2015-11-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今年以来,花石乡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市、区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永不竣工”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每年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会、上廉政党课、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强化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教育,切实做到了“三个管好”(管好自己、管好配偶、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三个负责”(对自身行为负责,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负责,对分管领域所发生违纪问题负责)。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并结合乡情实际,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促进了班子成员自觉担负起“四个责任人”的职责(宣传教育的责任人、组织领导的责任人、监督检查的责任人、率先垂范的责任人)。
二是深入推进“三转”,聚焦监督责任。乡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把纪委该管的工作真正管好,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同时,调整充实了村廉勤监委,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有力推动了村级纪律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预防腐败。该乡通过清晒权力清单,大到党委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小到每个站办所具体事项的办理,每个风险点的防控,包括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干部入村工作、干部管理考核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使干部能够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切实服务群众。不断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每年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会、上廉政党课、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强化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教育,切实做到了“三个管好”(管好自己、管好配偶、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三个负责”(对自身行为负责,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负责,对分管领域所发生违纪问题负责)。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并结合乡情实际,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促进了班子成员自觉担负起“四个责任人”的职责(宣传教育的责任人、组织领导的责任人、监督检查的责任人、率先垂范的责任人)。
二是深入推进“三转”,聚焦监督责任。乡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把纪委该管的工作真正管好,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同时,调整充实了村廉勤监委,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有力推动了村级纪律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预防腐败。该乡通过清晒权力清单,大到党委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小到每个站办所具体事项的办理,每个风险点的防控,包括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干部入村工作、干部管理考核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使干部能够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切实服务群众。不断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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