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5-00006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5-11-17 |
发布时间: 2015-11-1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国土资源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全区2015年下半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自11月2日开始,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区现有32家采矿企业和22家探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前期检查中,发现有1家采矿企业未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施工,1家采矿企业未设置矿区警示牌,1家采矿企业未设置矿业权标识牌,2家探矿企业弃渣堆放不规范。针对上述问题,该局责令采矿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施工,责令2家采矿企业设置矿区警示牌和矿业权标识牌,责令2家探矿企业规范弃渣堆放,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大检查活动时间为10天,检查工作结束后该局督促要求整改的矿山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采矿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全区2015年下半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自11月2日开始,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区现有32家采矿企业和22家探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前期检查中,发现有1家采矿企业未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施工,1家采矿企业未设置矿区警示牌,1家采矿企业未设置矿业权标识牌,2家探矿企业弃渣堆放不规范。针对上述问题,该局责令采矿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施工,责令2家采矿企业设置矿区警示牌和矿业权标识牌,责令2家探矿企业规范弃渣堆放,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大检查活动时间为10天,检查工作结束后该局督促要求整改的矿山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采矿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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