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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索 引 号 : 791818836/2015-00378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15-11-17
发布时间: 2015-11-1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多举措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着装规范、形象端庄。上班时间统一着工作装,穿戴整齐,仪表端庄,坐姿端庄,站姿正直,表情平和。女同志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

语言规范、举止大方。接待办事群众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用语标准规范。注重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讲、对不起、请稍侯……”,接待服务对象特别是外地服务对象要规范使用普通话。

服务热情、态度诚恳。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对群众咨询要认真倾听、百问不厌, 做到耐心解释,周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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