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溪河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79/2015-00011 | 发布机构: 东溪河乡 | 成文日期: 2015-11-24 |
发布时间: 2015-11-24 | 发文字号: 广朝东府发[2015]5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东溪河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东溪河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
东溪河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朝天区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摸清我乡农房建设用地情况,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结合我乡农房用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管理水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从快、从重、从严整治,规范全区农房建设用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全面清理的原则;坚持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清理规范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乡农房建设用地状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规范农房用地秩序,确保清理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三、工作范围及方式
(一)清理范围:2008年以来的农房建设情况。包括非法批准占地建房的行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建房的行为;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内占地建房的行为;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建新未拆旧的行为;以及其它违法占地行为。
(二)清理方式:以村为单位,对全村农房建设情况进行逐户清理,包括人口数量、现有住房坐落、占地面积、建筑结构、使用情况、土地类型、有无用地手续、是否一户多宅等内容,按照不同情况分类建档,以组造表、以村造册,做到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建房手续办理程序、“一户一宅”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严格执法。对于乡镇场镇、城郊结合部、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现象,严格执法,要认真清理,严肃查处。三是严格处理,依据农房建设用地各项规定,严格规范农房建设管理行为。既要依序限时办理,为全乡农房建设搞好服务,又要严格把关,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二)责任分工。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由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村具体负责。各村要落实专人组成工作组,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五、工作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步骤。农房建设用地清理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月1月5日至2015年1月8日)。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宣传发动、摸底造册填表。二是清理阶段(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根据汇总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整改阶段(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8日)。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四是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月18日至2015年1月20日)。接受区委、区政府组织进行验收。
(二)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羊木国土所、乡属相关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全乡农房建设用地工作的领导。二是严肃纪律,强化督办。在清理工作中,严禁吃、拿、卡、要,坚决杜绝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和工作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等现象发生,切实树立清理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刹住“说情风”,杜绝领导、部门干预清理工作,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说情”。本项工作将纳入2015年目标考核,乡政府要建立督查组将对清理工作跟踪督查,及时通报,确保全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现将《东溪河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东溪河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
东溪河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朝天区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摸清我乡农房建设用地情况,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结合我乡农房用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管理水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从快、从重、从严整治,规范全区农房建设用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全面清理的原则;坚持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清理规范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乡农房建设用地状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规范农房用地秩序,确保清理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三、工作范围及方式
(一)清理范围:2008年以来的农房建设情况。包括非法批准占地建房的行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建房的行为;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内占地建房的行为;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建新未拆旧的行为;以及其它违法占地行为。
(二)清理方式:以村为单位,对全村农房建设情况进行逐户清理,包括人口数量、现有住房坐落、占地面积、建筑结构、使用情况、土地类型、有无用地手续、是否一户多宅等内容,按照不同情况分类建档,以组造表、以村造册,做到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建房手续办理程序、“一户一宅”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严格执法。对于乡镇场镇、城郊结合部、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现象,严格执法,要认真清理,严肃查处。三是严格处理,依据农房建设用地各项规定,严格规范农房建设管理行为。既要依序限时办理,为全乡农房建设搞好服务,又要严格把关,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二)责任分工。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由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村具体负责。各村要落实专人组成工作组,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五、工作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步骤。农房建设用地清理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月1月5日至2015年1月8日)。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宣传发动、摸底造册填表。二是清理阶段(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根据汇总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整改阶段(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8日)。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四是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月18日至2015年1月20日)。接受区委、区政府组织进行验收。
(二)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羊木国土所、乡属相关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全乡农房建设用地工作的领导。二是严肃纪律,强化督办。在清理工作中,严禁吃、拿、卡、要,坚决杜绝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和工作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等现象发生,切实树立清理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刹住“说情风”,杜绝领导、部门干预清理工作,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说情”。本项工作将纳入2015年目标考核,乡政府要建立督查组将对清理工作跟踪督查,及时通报,确保全乡农房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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