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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79/2015-00022 发布机构: 东溪河乡 成文日期: 2015-11-26
发布时间: 2015-11-26 发文字号: 广朝东府[2015]75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主汛期将至,为进一步扎实有效抓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灾害点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所有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村主任负总则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防灾措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专门人员层层落实好防灾责任,千方百计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

  二、做好编制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将防治方案编制到灾害点上,及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逐点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按照乡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要求,制定操作细则,细化预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和操作程序,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各村要在汛期切实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驻村干部要搞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对村开展的排查山体、沟谷变化等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避让和排除,将排查出的隐患点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发放明白卡、树立地灾危险警示牌、认真制定和公布实施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方案,发现的防灾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到位,排查整治情况,要尽快登记造册,统一上报乡人民政府。

  四、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意识

  由于一些农户切坡建房、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淡薄,部分干部群众存在一定的侥幸和麻痹的心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是很理解和配合,群众自救能力较低,为此,各村必须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同时!要深入到农户和隐患点宣传防灾和自救知识,并定期举办一些有针对地村组干部、党员群众、监测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会,提高干部、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和群测群防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防灾自救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防治值守,加强监测巡查工作

  1、责任落实到位,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乡政府包片领导负全责,驻村干部全面监管,村“两委”干部负主责,必须做到各司其责,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各重点工程项目要负责所管辖项目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准备工作在主汛期落实到位。

  2、值班要到位,各村应加强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在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变化,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认真执行灾情报告制度。及时将最新情况报告给乡党政办,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确保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3、监测要到位,各村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特别是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在整个汛期要做到人员到位,全过程实施全面监测。对主要隐患点进行24小时监测,搞好监测记录,以便及时掌握变化情况。

  4、预警要到位,严格按照“预警到乡、到村、到点、责任到人”工作机制的要求,落实好挂钩负责人、联系人。要及时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向广大群众通报,对不能发生危险灾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认真落实预灾预案,同时要组织好受威胁区域的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全面做好防范地质灾害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问责,严格追究

  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督促检查,各村对各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主要隐患点防治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加强各环节、各层面的监管,及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全面到位。如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督查走过场,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问责追究,依法依纪处理。

  广元市朝天区东溪河乡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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