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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我乡三龙村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资金的函
索 引 号 : 008463579/2015-00027 发布机构: 东溪河乡 成文日期: 2015-11-26
发布时间: 2015-11-26 发文字号: 广朝东府[2015]20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在2015年度,乡政府整合资金投入6万余元,按标准改造建设三龙村农村幸福院项目,该项目名称为三龙村老年活动中心,可覆盖2村,服务覆盖老年人160人,历经半年时间已建成,做到了主体建设规范,娱乐健身器材配套完善,制度管理严密,并全面投入运行阶段,特报区民政局验收,并解决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为盼。

  特此函告

  广元市朝天区东溪河乡人民政府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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