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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5-00083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5-11-26
发布时间: 2015-11-26 发文字号: 广朝交发[2015]55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现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6日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处置消防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稳定,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元市朝天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交通运输系统的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负责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一)局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火灾扑灭和救援工作,视灾情轻重及时作出应急处置方案,最大限度确保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局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主要履行应急值守、情况汇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督促检查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应急组织和队伍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三)局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公路养护段、区路政所、区运管所、区地方海事处、区农建所等部门应在局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本行业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组织本单位职工及时控制和扑救初期火灾,除必要的扑救人员外,其余人员应立即疏散,视火情轻重及时作出应急处置方案,最大限度确保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扑灭和救援工作;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情和救援情况。

  三、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电炉、气炉和其它电器设备,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

  四、预防措施

  (一)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四)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火情后,迅速切断有关电源、气源,先以灭火器扑灭,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必须先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水灭火以防触电事故发生。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应迅速进行扑灭,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并立即向本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二)较大火情的,迅速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火场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着火地点、着火物资及大小,联系电话,回答“119”询问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组织干部职工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发现有人员被围困在火场时,立即向前来救援的“119”消防人员及局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发现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

  (四)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灭火。

  (五)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六)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六、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顺序进行,具体基本原则如下:

  (一)救人重于灭火: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要任务是把被火围困人员解救出来,迅速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展开攻势,扑灭火灾。

  (二)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的情况,分清重点,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

  (三)有易燃、可燃、爆炸、毒害、倒塌危险方面的物体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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