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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朝天区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水污染事故指挥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5-0007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5-12-01
发布时间: 2015-12-01 发文字号: 广朝府办函[2015]70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水污染,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朝天区应对甘肃陇南锑泄漏事故水污染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徐 骁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长:杜 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晓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教科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委群工局、区应急办、区法制办、区委维稳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城管局、区网管中心、区消防大队、区疾控中心、区自来水公司、大滩镇人民政府、文安乡人民政府、朝天镇人民政府、沙河镇人民政府、蒲家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指挥部各工作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慎红区应急办主任

  副组长:刘汉城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群工局局长、区信访局局长

  蒲启龙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 勇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委群工局、区委维稳办、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办。

  职责: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负责处置期间群众稳控工作,维护治安秩序。

  (二)应急监测组

  组 长:白浩志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袁 荣区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区自来水公司。

  职责:对锑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区委宣传部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

  (三)居民用水保障组

  组 长:杜 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清明区水务局局长

  冯万荣区城管局局长

  郑权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水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自来水公司、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

  职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储备,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对城区、大巴口居民安置区、海螺集团广元分公司居民生活用水予以保障和组织供应,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督促相关乡镇做好保障居民饮用水供应的相关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粟舜成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赵佳雷区网管中心主任

  成 员: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及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记者的组织和管理,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正面引导舆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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