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5-00014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5-12-03 |
发布时间: 2015-12-03 | 发文字号: 广国土资朝告[2015]01号 | 公文种类: 公告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国土资朝告(2015)01号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广国土资朝告(2015)01号
经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 备注 |
国储1253号 | 朝天区朝天镇大巴口 | 6635.04 | 仓储用地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0%; | 50 | 120 | 204 | 5万元/次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2010年34号、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见挂牌文件)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大于等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3月4日到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4日11:00时前,到朝天区潜溪路43号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以及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5年3月4日11:00前)且符合本次挂牌要求,我局将在2015年3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时间至2015年3月6日16时止。
七、其他需公告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
2、宗地原址现场展示我局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3、春节期间(2015年2月18日—2月24日)不接受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单位及地址: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韩仙琦联系电话:0839-8622116
谢娟联系电话:0839-5594233
查询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开户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
账号:2309446909121905459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大于等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3月4日到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4日11:00时前,到朝天区潜溪路43号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以及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5年3月4日11:00前)且符合本次挂牌要求,我局将在2015年3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时间至2015年3月6日16时止。
七、其他需公告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
2、宗地原址现场展示我局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3、春节期间(2015年2月18日—2月24日)不接受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单位及地址: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韩仙琦联系电话:0839-8622116
谢娟联系电话:0839-5594233
查询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开户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
账号:2309446909121905459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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