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2012—2014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 008462461/2015-00043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15-12-04 |
发布时间: 2015-12-0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审计公告
2015年第17号
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2012—2014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朝天审计局自2015年3月—2015年5月,对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2012—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审计。 2015年第17号
朝天区花石乡人民政府2012—2014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度财政预算支出1192133元 ,财政拨款1263906元,超拨71773.6元;201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1701558元,财政拨款1737728.04元,超拨36170.04元;201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2311821元,财政拨款2237104.4元,欠拨74716.6元。
审计表明:花石乡人民政府总体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执行较为有效。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决算能基本反映年度财政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各类借款长期挂账未及时结算244012.42元;
(二)白条列支民工工资、运费等509840元;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4900.60元;
(四)滞留财政资金740724.2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限期对各类借款逐一进行清理,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催收,并对其他应收款项逐笔清理结算;要求限期落实兑现方案,及时兑付相关滞留资金;对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进行补充完善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建议:花石乡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行政运行费用的管理控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由花石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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