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2012-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 008462461/2015-00058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15-12-04 |
发布时间: 2015-12-0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审计公告
2015年第20号
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2012-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朝天区审计局自2015年5月至2015年8月对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2012-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2年预算支出38372547元,账面实际支出39608207.38元;2013年预算支出42060849.97元,账面实际支出47144318.28元;2014年预算支出45347782元,账面实际支出56347765.04元。
区林业和园林局2012年度其他财政资金收入1296700元,支出401093元,结存895607元;2013年度其他财政资金收入6276700元,支出3984652元,结存2292048元;2014年其他财政资金收入5283000元,支出6301502.69元,超支1018502.69元。
审计表明:区林业和园林局总体上各项内部财经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较为规范,执行较为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土地租金)50000元未上缴国库;
(二)2012-2014年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5461353.9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未上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要及时上缴;限期逐笔清理核实往来款;不合规票据要求及时进行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建议:区林业和园林局应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杜绝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的随意性;加强公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由区林业和园林局向社会公告。
2015年11月30日
2015年第20号
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2012-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朝天区审计局自2015年5月至2015年8月对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2012-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2年预算支出38372547元,账面实际支出39608207.38元;2013年预算支出42060849.97元,账面实际支出47144318.28元;2014年预算支出45347782元,账面实际支出56347765.04元。
区林业和园林局2012年度其他财政资金收入1296700元,支出401093元,结存895607元;2013年度其他财政资金收入6276700元,支出3984652元,结存2292048元;2014年其他财政资金收入5283000元,支出6301502.69元,超支1018502.69元。
审计表明:区林业和园林局总体上各项内部财经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较为规范,执行较为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土地租金)50000元未上缴国库;
(二)2012-2014年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5461353.9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未上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要及时上缴;限期逐笔清理核实往来款;不合规票据要求及时进行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建议:区林业和园林局应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杜绝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的随意性;加强公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由区林业和园林局向社会公告。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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