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83/2015-00202 | 发布机构: 汪家乡 | 成文日期: 2015-12-08 |
发布时间: 2015-12-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支部、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活动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活动安排
(一)各村支部、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具体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进万家”、“法制赶场”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声势。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运用大众传媒的优势,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区电视台、区网管中心要做好全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活动期间要在显著位置打出“12.4”法制宣传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建设法治朝天”等字幕、标语,增设“12.4”活动的专门网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面,更广泛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各村、各部门、各行业在认真组织好以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本地本系统有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要组织普法宣讲队、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热潮。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各村、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努力服务群众的法治需求,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注重宣传实效。从实际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
附件:汪家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朝天区汪家乡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党政办2015年12月1日印
附件:
汪家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天星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明胜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成员:张海燕政府副乡长
汪绍兴维稳办主任
刘贤朝水务站站长
鲜福咏农业站负责人
权广先安办负责人
刘三现汪家小学校长
冉秀芳易兴村党支部书记
向德明水观村党支部书记
张继明蒋家村党支部书记
向新成协议村党支部书记
王继满王家垭村党支部书记
刘正云黄泥村党支部书记
向仕义永龙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普法办,王燕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活动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活动安排
(一)各村支部、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具体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进万家”、“法制赶场”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声势。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运用大众传媒的优势,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区电视台、区网管中心要做好全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活动期间要在显著位置打出“12.4”法制宣传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建设法治朝天”等字幕、标语,增设“12.4”活动的专门网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面,更广泛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各村、各部门、各行业在认真组织好以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本地本系统有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要组织普法宣讲队、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热潮。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各村、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努力服务群众的法治需求,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注重宣传实效。从实际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
附件:汪家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朝天区汪家乡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党政办2015年12月1日印
附件:
汪家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天星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明胜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成员:张海燕政府副乡长
汪绍兴维稳办主任
刘贤朝水务站站长
鲜福咏农业站负责人
权广先安办负责人
刘三现汪家小学校长
冉秀芳易兴村党支部书记
向德明水观村党支部书记
张继明蒋家村党支部书记
向新成协议村党支部书记
王继满王家垭村党支部书记
刘正云黄泥村党支部书记
向仕义永龙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普法办,王燕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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