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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汪家乡2015年“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83/2015-00203 发布机构: 汪家乡 成文日期: 2015-12-08
发布时间: 2015-12-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支部,乡属各部门:

现将《汪家乡2015年“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朝天区汪家乡委员会

2015年4月25日

朝天区汪家乡党政办公室2015年4月25日印

汪家乡2015年“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区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不断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乡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提高乡村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使各级农村领导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努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势,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汪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乡村”是指农村村、组干部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民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村干部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30小时。其他村民不少于20小时。

乡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是“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要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成才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传能力。

(二)创新形式,开展法律宣传。乡普法办每年抽调与农村、农民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分别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小分队,以村为单位确定固定地点,举办法律服务大集。法律服务大集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赠发法制宣传资料。二是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服务卡。要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深入集市向农民解答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农民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选择典型案例,向农民进行法制宣传。

(三)村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一般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教师或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俗话说“法律明白人”)。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咨询与解答。

(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村委会为法制宣传阵地,开展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城务工人员是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全乡各村都要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农民离开本村外出打工之前,或节假日回乡时,采取赠送法制宣传单或填写一份答卷等多种形式,实现对外打工农民遵法、守法、维法行为活动关口前移。

(五)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六)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范围。每个村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100户村民选一个法律明白人或法律宣传员;每个村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图书角可设在村委会也可设在法律明白人或法律宣传员家中。

(七)编好教材,重视发挥学法中心户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免费为农民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教材与资料。村民的法律知识,应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村广播和有线电视等各媒体为阵地进行学习,注重充分发挥各村学法中心户的作用,带动村民学法。

五、实施步骤

全乡的“法律进乡村”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4月至5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乡村”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乡“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抓好试点,培训骨干,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2013年10月)。

重点工作:一是根据需要,制定“法律进乡村”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卓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至2013年12月)。

重点工作:一是乡依法治理办事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二是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和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教材、有阵地、有措施,确保法律进乡村的效果。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乡普法办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做到有部署、检查。

(三)各村“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汇报要及时报送乡普法办公室,乡普法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乡村”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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