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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家乡2015年“法律进机关”活动
索 引 号 : 008463683/2015-00227 发布机构: 汪家乡 成文日期: 2015-12-08
发布时间: 2015-12-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支部、乡属各部门:

现将《汪家乡2015年“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汪家乡2015年“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中共汪家乡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党政办公室2015年4月10日印

汪家乡2015年“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努力创造有利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级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文、法律制度,努力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制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制文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内容

1.采取各项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继续坚持全乡干部和全体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4.依托党校、夜校以及机关内外网络阵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采用开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演讲会、报告会等适合公务员特点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

5.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四、实施步骤

“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制订“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重点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迎接市、区开展“法律进机关”综合考评。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经费和物质保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机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部门要加大对开展“法律进机关”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司法所,以便司法所了解掌握全乡“法律进机关”活动的进展情况,更好地推动全乡普法工作。

附:

汪家乡2014年“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天星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勇乡人大主席

李登彬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员:韩堂明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何东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舒强乡党政办负责人

汪绍兴乡综治办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

龙太周乡财政所负责人

刘贤朝乡水务农机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绍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爱琴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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