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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落实“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08463683/2015-00228 发布机构: 汪家乡 成文日期: 2015-12-08
发布时间: 2015-12-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支部、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确保“法律七进”活动落到实处,提高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治区办广泛开展了汪家乡2015年“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意见征求问卷工作,征求广大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在对调查问卷进行汇总的基础上,结合我乡重点工程,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方案。请各村、乡级各部门认真进行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王东明书记治蜀兴川,厉行法治的精神,认真开展“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落实“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深化“法律七进”,普及法律常识,巩固法治创建成果,弘扬法治精神,创新社会管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的意义

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促进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大提升、全体公职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大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和其他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大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大提升,加快实现平安汪家、法治汪家、和谐汪家进程。

三、活动载体

(一)法制赶场到各村(不少于10场次)。由依法治区办、乡级各单位、各村牵头,围绕法律、法规宣传日(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和重大节假日等时机,组织开展法制赶场活动。活动主要面向赶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现场释法析理、播放法制宣传影像资料和典型案例、摆放法制展板和悬挂标语等方式进行。

(二)法制文化到基层(不少于20场次)。由依法治区办、乡文化站、和各单位配合落实,举行专场法治文艺演出(汇演、巡演)或有法治文艺节目的综合文艺演出。主要结合汪家实际和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的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电影巡演、法制书画展览、法制动漫展映等法治文化活动。各村结合各类文化活动组织专场法治文艺演出或包含法治文艺节目的文艺演出或法制电影巡映,全年文化活动不少于10场次。

(三)法制讲座到单位(不少于30场次)。重点突出法制讲座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是由乡小学牵头,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为载体,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到教材、课时、师资、经费、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大力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每学期以校为单位集中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30场次,加强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二是由乡安办牵头,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载体,抓好法制讲座进企业,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0场次。三是由乡劳动保障所牵头,抓好法制讲座进单位,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不少于10场次。

(四)法制宣传到村(不少于30场次)。由乡级部门配合,村作为主体,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村“两委”干部,针对问题村、边远村、城郊村、热点村、贫困村、项目村等重点村,按照群众“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每个村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制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法制宣传作为双联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对联系村开展集中法制宣传不少于1次。各村要组织专门的普法宣传队伍到村开展法制宣传,开展的村不得少于建制村总数的30%。

(五)法律宣讲到工程(不少于6场次)。由各重点工程单位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工程所在地村承办,在重点时段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重点政策、法律、法规宣讲。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专门人员,细化措施,加强配合,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按照方案安排的时段进行重点落实,务必将“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深化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拟定的方式上进行创新和提升,切实提高宣传实效。一是与普法队伍建设相结合,组建普法专职、法治文艺、志愿者宣传队伍,聘请法制辅导员,培养“法律明白人”。二是与普法阵地建设相结合,发挥公开栏、宣传栏、黑板报、法制标语挂图的作用,建设一批法治文化街道、法治文化广场、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普法阵地。三是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普法摄影比赛、有奖知识问答、法治演讲比赛、征集优秀普法短信等活动,通过法治文化到单位、到乡村、到舞台、到广场、到媒体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强化督导,注重时效。各村、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重实践,重效果。依法治区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组织相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并与“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乡镇”、“法治示范村社”、“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相挂勾。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活动安排和具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乡依法治区办(地址:乡党政办;电话:8688321)。依法治区办要将工作开展扎实、成效突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汪家乡“订单式普法”订单一览表(一)(乡镇)

2.家乡“订单式普法”订单一览表(三)(企事业单位)

3.家乡“靶式普法”任务安排表(重点工程)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党政办2015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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