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索 引 号 : 008462912/2015-00025 | 发布机构: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5-12-14 |
发布时间: 2015-12-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5年, 全区续建棚户区250套,新建109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58户88770元;完成99户公租房实物分配,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按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目标40%的比例,我区货币化安置任务为43户(货币化安置主要方式为居民自由支配货币补偿款),目前已全面完成。与此同时,我们加快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正在改造中的二期D区规划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10亩),涉及住户359户,拆迁建筑面积41366平方米,需建设还建房和物业用房4511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56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561万元,国开行专项贷款160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正进行基础施工,预计2017年5月竣工。
按要求抓好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摸底调查、审核、公示及资金兑付工作,共补贴资金88770元。按照相关要求,将今年已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其住房困难的居民取消了其住房货币补贴,将新增加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将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实施补贴,扩大了收益人群面。
切实搞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按照《广元市朝天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去年新建和改造的125套公租房,今年已分配99套(其中农民工69户,占70%),还有26套待分批。在分配过程中,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了审核程序,享受对象需经过朝天镇明月路社区初审、朝天镇人民政府复审、区住建局抽查审核、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多个环节才最终确定,对分配结果群众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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