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我区严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岗监管 » 详情
我区严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岗监管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5-00199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5-12-16
发布时间: 2015-12-1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我区严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岗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朝天区通过四项举措严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岗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发生。

一是严格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岗月报制度”。由各单位每月对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岗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朝天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岗情况统计月报表)经单位“一把手”和单位纪检组长签字确认后上报人社局相关股室核实,工资股依据核实的“月报表”对职工的工资进行审核发放;二是设立了“干部职工监督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欢迎广大干部职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对“吃空饷”瞒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互通,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编在岗管理落实到人头;四是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开展的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县区工作为契机,加大平时考核力度,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出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