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四个常态化”构建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104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2-17 |
发布时间: 2015-12-1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各企业依托全省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按照“30天一轮回”的要求,每月上旬进行隐患排查,中旬进行整改,下旬总结并上报。今年以来,在隐患排查系统中录入重点企业77家,上报隐患665处,已整治641处。
二是乡镇日常巡查常态化。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主要领导带队,每月至少2次对辖区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常规巡查,发现重大安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三是部门执法监察常态化。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区级部门在全面制定各行业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等活动,排查一般隐患2176处,整治隐患2143处,整改率达98.5%。
四是政府综合督查常态化。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办、区监察局不定时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安全履职情况进行“审计”。今年,对“审计”中发现的88个问题和隐患督促交通、建设、经信等部门限期进行了整改。
二是乡镇日常巡查常态化。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主要领导带队,每月至少2次对辖区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常规巡查,发现重大安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三是部门执法监察常态化。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区级部门在全面制定各行业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等活动,排查一般隐患2176处,整治隐患2143处,整改率达98.5%。
四是政府综合督查常态化。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办、区监察局不定时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安全履职情况进行“审计”。今年,对“审计”中发现的88个问题和隐患督促交通、建设、经信等部门限期进行了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