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滩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5-00146 | 发布机构: 大滩镇 | 成文日期: 2015-12-23 |
发布时间: 2015-12-23 | 发文字号: 广朝滩府[2015]15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滩府〔2015〕15号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滩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滩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了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疫情出现,特制定《大滩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18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区农业局,
区疫控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5年3月18日印
大滩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制工作预案
为确保突发高致性猪蓝耳病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确保我乡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和《国家高致性猪蓝耳病防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朝天区重大动物防控预案》、以构建预防为主、防制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疫情为目标,全面落实“早投入、早发现、早隔离”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制工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全面贯彻落实朝天区《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宣传普及猪蓝耳病防制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猪蓝耳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
镇政府对本辖区的猪蓝耳病防制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的猪蓝耳病防制工作统一指挥调度。
(四)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实施科学防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防疫、报告、隔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备。
三、组织管理
(一)管理机构
大滩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负责全镇防制猪蓝耳病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设大滩镇防制猪蓝耳病指挥部办公室(设镇畜牧站办公室),负责我镇猪蓝耳病日常防制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负责日常疫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工作协调工作。
(二)组织机构
大滩镇防制猪蓝耳病总指挥部下设防控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名单和工作职责附后)
四、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猪蓝耳病”防制知识和预防措施,开展卫生普法和卫生防病科普工作。
(二)全面加强强制免疫工作。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猪蓝耳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率必须达到100%,并做好免疫记录。镇政府将派出监督人员对免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加强疫情监测,密切监视疫情动态。各村、各单位要配合镇政府和畜牧检疫部门搞好对猪蓝耳病疫情的监测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派出防疫监督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牲畜养殖地点饲养的牲畜健康状况进行严格检查,摸清底数,并作好记录。尤其要对散养养殖户入户进行筛查,监督其封闭管理和防疫消毒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向镇猪蓝耳病防制办公室汇报,镇防制猪蓝耳病办公室要及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疫情。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朝天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传防控预案》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要加强疫情报告制度。对瞒报、缓报、迟报疫情的,要追究责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消毒工作。镇畜牧兽医站要坚持24小时上岗,加强对我镇的牲畜进行监督检查,对运载工具进行严格消毒,发现有疑似情况,必须立即暂扣,做进一步检验。
五、为切实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出现,确保全镇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特对各村、镇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村要加强领导。成立村支部书记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特定本单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制工作应急预案,责成专人24小时值班,切实做到通迅畅通,政令畅通。并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各单位之间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开展好各项防控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检查监督制度要。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制知识和预防措施,开展卫生普法和卫生防病科普工作。
(三)镇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在防治“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工作中,都必须服从镇防制猪蓝耳病办公室的指挥。
(四)派出所、卫生院、兽医站、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为本镇防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工作做出努力。
(五)包村领导干部及科室,要认真协助各单位做好防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工作。
(六)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防制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坚决追究责任。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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