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镇:三举措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索 引 号 : 008463659/2015-00100 | 发布机构: 曾家镇 | 成文日期: 2015-12-24 |
发布时间: 2015-12-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随着双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已进入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涉及烟花爆竹爆炸案件、事故的发生,入冬以来,曾家镇安监办会同曾家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对场镇烟花爆竹专营(专卖)店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一是全面检查,不留遗漏。对全镇范围内涉及烟花爆竹销售的店、铺、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销售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制度等证、件、照的持有情况,坚决杜绝无证经营。
二是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重点检查出来的储存条件、成品摆放、消防安全设施等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商户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求立即停止销售,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对经营单位负责人、零售人员进行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技能,确保储存、销售安全,彻底消除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广大群众进行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防范等知识的宣传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一是全面检查,不留遗漏。对全镇范围内涉及烟花爆竹销售的店、铺、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销售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制度等证、件、照的持有情况,坚决杜绝无证经营。
二是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重点检查出来的储存条件、成品摆放、消防安全设施等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商户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求立即停止销售,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对经营单位负责人、零售人员进行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技能,确保储存、销售安全,彻底消除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广大群众进行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防范等知识的宣传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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