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五保核查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5-00166 | 发布机构: 大滩镇 | 成文日期: 2015-12-25 |
发布时间: 2015-12-25 | 发文字号: 广朝滩府发[2015]47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关于印发《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五保核查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朝滩府发〔2015〕47号
广朝滩府发〔2015〕47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相关单位:
《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五保核查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五保核查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及区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广朝民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对全镇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特制定《大滩镇2015年城镇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整顿,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提高低保管理水平,促进全镇低保的公正、公平、阳光、透明。
1、所有低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所有低保户都要无条件的接受核查。
2、通过核查清理,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人情保”、“压力保”、“福利保”的;二是户口在本地而长期在外生活的;三是手续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3、按程序切实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二、清理范围
对以下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镇的(大中专在校生除外);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子女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等);
4、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5、低保家庭成员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有商业门面或住房进行出租,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6、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的;
7、在外居住半年以上,不能由现居住地出具生活困难证明的;
8、享受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现有住房(危房改造除外)或添置小汽车、高档电器、贵重首饰的;
9、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义务教育阶段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10、家庭成员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好吃懒做的;
11、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拒绝签署诚信承诺书的;
12、经民政部门认定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严格执行分类施保
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结合区情实际,将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划分为A、B、C三类予以不同标准的保障。具体标准为:
A类,有重度残疾或重大疾病且无劳动力人员的家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等级较重的,具体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挺尸残疾中的一级;言语残疾中的一级;肢体残疾中的一级;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精神残疾中的一、二级(灵活就业除外)。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和严重精神病等。
B类,经济条件差有残疾人的家庭、缺劳动力和生活来源微薄的困难家庭、有在校大学生的特困家庭;
C类: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各村(居)民委员会在分类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握三点:一是A类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要提供区残联办理的相关残疾证明,重大疾病对象要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确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相关证件不能提供证明资料的,需经村、组和乡镇三级审核把关确认,同时填写《朝天区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申请表》;二是政府、村、组认真开展对象分类的评议工作,做到标准一致,分类准确,对不同类别的对象分类填报《朝天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花名册》;三是对不同的对象要定期复查,其中A类对象一年复查一次,B类对象半年复查一次,C类对象一季度复查一次。
四、认真做好低保信息比对
根据《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55号)和《广元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府办函〔2012〕245号)等有关规定,居民在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社会救助时,需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并组织力量开展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在评定低保的同时,应当指导申请家庭真实、完整地填写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申报表,履行个人申报程序,并入户实地调查,详细核查收入、财产等事项。区民政局将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家庭收入、财产核对。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对低保申请家庭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逐项填写调查项目,做到不漏填、不虚报、不瞒报,经办人员要对核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核查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具体需要提交填报的相关资料有: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家庭收入情况申报表(附件1)、家庭财产情况申报表(附件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3)。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结合低保动态认真填好表册和上报资料,并于6月3日前上报书面及电子档案。
五、落实五保供养工作
(一)认真清理,动态减员。各村对已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再次全面清理,要把已经死亡的人员及时减退,尤其要对扩面五保对象严格清理,要把原有保障对象中因家庭状况好转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五保人员必须坚决清退,被清退对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二)全面排查,应保尽保。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鳏、寡、孤、独和农村“三无”家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入村入户,逐户、逐人核准详细家庭现状、身体状况和住房情况,村委会要分别建立一套台账,予以详细登记。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尚未纳入供养的,要结合本人意愿或村委会意见,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及时申报、审核、纳入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
(三)落实责任,供养到位。对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关键在供养责任的落实,各村要对每一位五保户逐一落实责任心强、有供养能力的供养责任人,政府、村委会、供养责任人和五保户四方签定供养协议书,并将五保户的吃、穿、住、医、葬等各方面进行妥善安排。政府和村委会要随时监督供养责任的落实情况,确保五保对象生活得到可靠保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镇民政所、各联系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民政所负责。
2、精心组织,确保稳定。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3、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村要以此次集中清理整顿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镇党委政府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3、低保家庭月收入情况申报表
4、低保家庭财产情况申报表
5、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5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1:
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明高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 强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赵全兴 镇民政所所长
鄂亚梅 镇财政所负责人
吴 强 镇司法所所长
夏三明 大滩信用社主任
赵 强 横梁村村联系干部
邱子贵 白鹤村村联系干部
刘克武 移山村联系村干部
杨怀成 自然村联系村干部
李培峰 立新村联系村干部
张贵勋 敬忠村联系村干部
赖应坤 回龙村联系村干部
赵全兴 风雷村联系村干部
熊桂兰 新生村联系村干部
贾明凡 红光村联系村干部
解国全 光辉村联系村干部
徐荣乾 银河村联系村干部
李春生 茅坪村联系村干部
邱子军 业成村联系村干部
余占清 茅寨村联系村干部
田 源 响水村联系村干部
周明青 高峰村联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赵全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小梅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大滩镇2015年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
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组 长:周明青 镇人大主席
成 员:邱子军 镇纪委副书记
李发辉 镇副科级宣传员
鄂亚梅 镇财政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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