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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5-00191 发布机构: 大滩镇 成文日期: 2015-12-30
发布时间: 2015-12-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朝滩府〔2015〕92 号


  各村(居)委会: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广朝动防指发〔2015〕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2015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全年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畜牧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我镇2015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国内外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动物染疫风险相对较高,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加之秋季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尤其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卫生安全,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工作是确保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的重要任务。各级干部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发展是目的,防疫是保障”的思想观念,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抓实集中免疫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强化综合防控措施,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措施落实,全面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全面落实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计划实施等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本着“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原则,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秋防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快速组织开展动物秋防工作。坚持科学防控,围绕免疫临床不发病到免疫无疫的防控目标,做到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100% 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检测任务。

  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我镇从9月29日起全面启动动物秋防工作,各村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口蹄疫、鸡新城疫、狂犬病和羊的小反刍兽疫的补免和圈舍消毒工作。10月26日前完成猪瘟、猪口蹄疫的免疫和表册上报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村组要快速组建以包村干部为组长的秋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秋防工作会,及时对秋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抓好秋防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做好养殖户的宣传,确保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要结合实际,科学组织集中免疫,要按照“三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引起的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和“四个零事故”(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强制免疫零空档,动物食品安全、疫病防控和检疫环节零事故,动物疫控环节危害稳定群体事件零发生)的动物疫病防控总体要求,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七到位”(任务、责任、准备、实施、督查、验收和问责要到位),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每周星期一下午六点前,各村要将防疫进度上报镇秋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技术规范,确保防疫质量。各村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储藏疫苗,严格按照防疫操作技术规程进行防疫操作、圈舍消毒和防疫耳标佩戴和档案免疫证填写,确保防疫质量。在生猪免疫程序上必须在蓝耳病疫苗免疫7天后才能免疫猪瘟、口蹄疫疫苗。

  (五)加强综合防控,搞好疫病监测。一是加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区域的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和疫情快报制度,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在集中免疫结束,要认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工作,对存栏畜禽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加强免疫。二是要把动物基础免疫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必要补充,大力开展基础免疫和圈舍及养殖环境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预防性消毒面达100%。三是要切实加强异地引入动物的监管,凡是跨省、市调入的畜禽,必须严格引种制度,发现未按规定引入的畜禽及时上报。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逗硬奖惩

  动物防疫是畜牧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镇人民政府将对防疫工作实行常年考核。镇纪委将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畜牧兽医站要负责开展免疫效价监测,监测结果将作为考核防疫密度和质量的重要依据。集中防疫结束后的检查验收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即:防疫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表册、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凡未按时上报防疫进度、表册、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的,镇人民政府将视为未开展或未完成此项工作,不予验收,单项考核记“0”分。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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