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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落实“四个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112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5-12-30
发布时间: 2015-12-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朝天区委常委会8次、区政府常务会10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督促乡镇落实“分级属地”责任,并对年末岁尾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亲自督导检查。

  二是“三张清单”厘清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拟制了《广元市朝天区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清单》,并对乡镇、区级部门“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了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

  三是“五落实五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编发《责任从这里落实》一书,从18个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如何落实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五落实五到位”进行了深化落实。

  四是“岗位操作明白卡”落实一线人员操作责任。在非煤矿山领域全面推行“岗位操作明白卡”,并收集整理了412种矿山习惯性违章行为下发至企业学习,今年以来, 矿山领域“三违”行为明显减少,习惯性违章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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