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安委会成会员单位联席会议召开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128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2-30 |
发布时间: 2015-12-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9月8日下午,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区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刘玉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省安全生产座谈会会议精神、六届区委第113 次、114次常委会精神,讨论了“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分工,并就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伤害监测体系建设、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清单编制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刘玉国指出,区委政府历年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虽总体稳定可控,但安全基层基础仍十分薄弱,一些重点工作推进尚不尽人意。召开联席会议,就是要进一步协作联动、细化措施,促使安委会成员单位,尤其是负有监管职责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力亲为抓安全,从严从实抓安全。
对于做好后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刘玉国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知家底。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监管行业的门类、数量,安全现状、问题,认真盘点年度目标、重点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等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抓好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明职责。各部门要结合“三定”方案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职责,理清安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各自的职权边界。三是要建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是要查隐患。严格按照安全大检查要求,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定期整改销号,发现不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一律停建、整改。要结合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五是要强协作。安全不可能单打独斗,各部门要发挥联络员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创新安全监管协作方式,提高整体监管实效。六是保平安。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三防”,夯实“双基”,抓细抓实安全各项工作,提升安全应急能力,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降低事故源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区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袁浩就“打非治违”责任分工作了说明;区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潘敏就就安全大检查及专项督查、涉危企业摸排建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海事处、区运管所主要领导、各部门明确的联络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安全生产座谈会会议精神、六届区委第113 次、114次常委会精神,讨论了“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分工,并就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伤害监测体系建设、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清单编制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刘玉国指出,区委政府历年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虽总体稳定可控,但安全基层基础仍十分薄弱,一些重点工作推进尚不尽人意。召开联席会议,就是要进一步协作联动、细化措施,促使安委会成员单位,尤其是负有监管职责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力亲为抓安全,从严从实抓安全。
对于做好后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刘玉国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知家底。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监管行业的门类、数量,安全现状、问题,认真盘点年度目标、重点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等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抓好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明职责。各部门要结合“三定”方案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职责,理清安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各自的职权边界。三是要建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是要查隐患。严格按照安全大检查要求,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定期整改销号,发现不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一律停建、整改。要结合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五是要强协作。安全不可能单打独斗,各部门要发挥联络员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创新安全监管协作方式,提高整体监管实效。六是保平安。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三防”,夯实“双基”,抓细抓实安全各项工作,提升安全应急能力,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降低事故源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区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袁浩就“打非治违”责任分工作了说明;区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潘敏就就安全大检查及专项督查、涉危企业摸排建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海事处、区运管所主要领导、各部门明确的联络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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