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与检察院建立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机制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5-00135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5-12-30 |
发布时间: 2015-12-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10月23日,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与检察院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联席会,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会上,区安监局纪检组长赵永辉、区检察院反贪局长韩家宇分别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作了发言。与会双方表示,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检察院和安监局有责任、有义务督促各个生产单位建章立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并共同做好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朝天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红指出, 开展共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不仅是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有益尝试。安监部门是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部门,责任重、压力大,极易诱发职务犯罪,通过开展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安监部门抓好源头预防,遏制苗头性问题发生。此次共建不单建立起制度防线,同时也建立起思想和法律防线,形成了教育、监督、打击的工作格局,通过检安双方通力合作,将促使安监干部加强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顺利推进。
联席会上,双方就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成了共识,并初拟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监督、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多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各自依法履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处理结果等。
该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于预防和查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助推朝天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区安监局纪检组长赵永辉、区检察院反贪局长韩家宇分别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作了发言。与会双方表示,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检察院和安监局有责任、有义务督促各个生产单位建章立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并共同做好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朝天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红指出, 开展共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不仅是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有益尝试。安监部门是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部门,责任重、压力大,极易诱发职务犯罪,通过开展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安监部门抓好源头预防,遏制苗头性问题发生。此次共建不单建立起制度防线,同时也建立起思想和法律防线,形成了教育、监督、打击的工作格局,通过检安双方通力合作,将促使安监干部加强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顺利推进。
联席会上,双方就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成了共识,并初拟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监督、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多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各自依法履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处理结果等。
该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于预防和查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助推朝天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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