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头岩风电场项目获得省发改委批复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5-00124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5-12-31 |
发布时间: 2015-12-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马头岩风电场项目获得省发改委批复
12月30日,省发改委以川发改能源[2015]950号文件批复我区马头岩风电场项目。 该项目工程总投资43344万元,拟安装单机容量2兆瓦风机25台,总装机容量50兆瓦,年上网电量9285万千瓦时,年有效利用小时数1900小时,项目总工期12个月。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89万吨,节水38万吨。
该项目的建成将对合理开发利用我区风能资源,增加电网电力供应能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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