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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朝天区从严从实管理贫困村后进村第一书记试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67/2015-00110 发布机构: 李家乡 成文日期: 2015-12-31
发布时间: 2015-12-31 发文字号: 广朝李委发[2015]119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李委发〔2015〕119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委员会

  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朝天区从严从实管理贫困村后进村第一书记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第一书记”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第一书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用,现将《朝天区从严从实管理

  贫困村后进村第一书记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委员会

  2015年8月30日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党政办 2015年8月30日 印

  通知

  广朝组通〔2015〕72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朝天区从严从实管理贫困村后进

  村第一书记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管理,确保其沉到基层,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朝天区从严从实管理贫困村后进村第一书记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6日

  朝天区从严从实管理贫困村后进村第一书记

  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区选派到贫困村后进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干部的管理,改进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选派到贫困村后进村任职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第三条 选派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任期为2年,两年一轮换。在此期间若所在村未发生明显变化,晋位升级成效不明显的,继续选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到该村开展工作。

  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

  第四条 所选派的第一书记不占原班子职数,在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党组织工作负第一责任,列席乡镇党委相关会议。现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待遇不变,负责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及具体事务。第一书记要讲究工作方法,自觉摆正与村“两委”的关系,加强与村党组织书记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

  第五条 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要团结带领村“两委”班子,注重从任职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促进脱贫奔康。重点承担以下五个方面职责:

  1.推动精准扶贫。宣传并推动扶贫攻坚和强农惠民富农政策落地落实;帮助制定和落实扶贫攻坚规划;协调落实扶贫项目和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攻坚;帮助选准支柱产业发展和群众长期增收的好路子;协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为民办事服务。经常走村串户,了解民需民意民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商议脱贫办法;积极推动健全村服务群众平台和机制;落实村干部轮流坐班节假日值班和“四必到、四必访”等制度;主动做好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和特困群体的关爱工作。

  3.教育引导群众。引导办好村“党群大讲堂”、“职业农民培训学校”,组织开展“三讲一议”活动,不断提高群众脱贫增收技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宣传富农惠农政策,倡树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跟党走、听党话、感党恩,自力更生脱贫奔康。

  4.提升治理水平。帮助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相关制度、村级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民主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等机制;建立落实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和村规民约。

  5.建强基层组织。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强村“两委”班子、党员队伍和村组干部队伍;健全村党组织班子、第一书记、书记及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建立村组干部年度及每月工作责任清单;物色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人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督导管好用好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选派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到村任职期间,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和原单位共同负责。

  第七条 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工作与原单位完全脱钩,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村。派出单位不得随意将选派的第一书记调回,确有特殊原因或组织需要调回的,需报经单位同级组织部门批准。

  第八条 第一书记必须脱产住村,每月住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20 天,食宿安排在村上。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3 天以内需经乡镇党委批准,3 天以上需经区委组织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第一书记,要及时撤换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第九条 第一书记要建立每月履职责任清单,坚持工作日记实,主要记录工作项目、主要措施、群众反映等情况按季度向区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报送,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建立第一书记工作档案;区每半年、乡镇每季度召开 1 次座谈会,总结成绩、分析不足、交流经验。派出单位负责同志每季度到第一书记任职村走访和指导工作 1 次以上,加强跟踪了解管理。区委组织部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督查指导第一书记工作。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条 第一书记考核分为月评价、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月考评由乡镇党委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确定考评等次。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由区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会同派出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基层党组织及书记“一述三评”方式,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守纪律讲规矩、干部群众反映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结合月考评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第十一条 第一书记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由月评价、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综合确定,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全区第一书记总数的 20%。

  第十二条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情况存入个人档案,年终考核结果优秀的,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指标。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的(含退居二线干部),享受职级晋升相关政策;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均为优秀,是递进培养学员的优先提拔使用,其他非退居二线干部纳入优秀干部人才库。对月考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由同级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及时进行召回,本人不得参与各类先进评选;派出单位要及时重新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好”等次,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村任职年限作为本人的基层工作经历。

  第五章 工作制度和纪律

  第十三条 第一书记要认真实行“六大制度”。一是实行民情日记制。对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做好记录,定期汇总、定期上报。二是实行工作台账制。对调查问题、反映情况、民生实事等制定计划、倒排日期、加速推进。三是实行讲党课制。每季度给全村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帮助村“两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四是实行撰写调研报告制。调查村情民意,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意见措施。五是建立信息通报制。要认真总结所在村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区委组织部上报信息1条。六是实行“述职”制。年底,要结合村党支部及书记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开展“一述三评”,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评议。

  第十四条 第一书记要充分尊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要脚踏实地,充分发扬苦干实干巧干精神,严禁工作浮在表面,搞形式主义。要时刻注重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党员队伍及乡镇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对履职不到位、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撤职,并对其本人和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区委把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纳入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和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范畴,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第六章 表彰激励

  第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关心支持第一书记工作,注重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扶持。派出单位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方面实际困难,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任职期间要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参照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派出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第一书记进行 2 次谈心谈话。每两年评选表扬一批优秀第一书记。把第一书记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范围,区每年开展一次培训提能。乡村党组织要力所能及地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第一书记下得来、待得住、干得好。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6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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