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67/2015-00127 | 发布机构: 李家乡 | 成文日期: 2015-12-31 |
发布时间: 2015-12-31 | 发文字号: 广朝李府发[2015]166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李府发〔2015〕166号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深化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李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我乡殡葬改革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应忠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 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圆圆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吴晓龙 乡党政办主任
郭丛林 乡民政所负责人
邓培勇 乡财政所所长
何 蓉 乡妇联主席
刘 军 乡卫生院院长
陈正方 李家乡小学校长
刘贤刚 乡林业站站长
龙太成 乡村建所负责人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协调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制定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所,由郭丛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殡葬改革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民政所
民政所是全乡殡葬改革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承担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起草殡葬改革有关文件,拟订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意见,组织编制殡葬布局规划和建设规范;
2.督促检查和掌握全乡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殡葬改革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指导殡葬改革业务工作;
3.检查督促各村委会(场镇)落实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对各村委会(场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的检查和考核;
4.指导全乡殡葬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机构,抓好殡葬工作队伍建设;
5.推进葬法葬式改革,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和少占或者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负责指导、督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公墓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禁止非法经营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
6.完成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办
1.根据我乡目前殡葬改革的发展状况,制订殡葬改革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协调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殡葬改革。
(三)财政所
确保上级关于殡葬设施建设、殡葬惠民政策及殡葬改革工作的经费及时到位。
(四)派出所
1.积极维护殡葬管理秩序,对涉及殡葬改革的治安、刑事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在丧事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对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为等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和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查找丧主、出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民政部门接运;
3.在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事件时(如起棺火化,平息因丧事而引起的事件),派员维持秩序;
4.对在殡葬改革中,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妨碍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5.对在公共场所进行迷信等违法活动、妨碍社会公共交通秩序的行为予以查处。
(五)司法所
将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采取不同形式,通过不同途径,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
(六)国土资源
协调上级依法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审批,依法加强丧葬用地管理,制止乱埋乱葬,严查乱占土地、私建坟墓的行为。
(七)林业站
1.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对乱埋乱葬等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予以处罚;
2.加强对木材加工交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加工棺材行为,对火化区内的非法棺材加工点和销售点进行查处,对成品棺木予以收缴并销毁;
3.要严格按照《土地法》、《森林法》和《四川省公墓管理规定》及市、区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保护土地资源、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力度,坚决制止乱埋乱葬。严格禁止出售国家、集体和个人承包的山林土地,作为乱埋乱葬的土葬用地,对私自出售山林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惩处,从源头上制止乱埋乱葬,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火化率提供有力的保障。
(八)乡妇联
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发动,组织带领全乡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我乡殡葬改革工作之中,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扎实推进,积极支持、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来,发挥妇女典型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九)各村民委员会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按照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做好本辖区内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3.科学划定殡葬建设用地,负责本辖区内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私建滥建坟墓的,依法及时处理;
5.对本辖区内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给予及时处理,使辖区内的火化率达到目标要求;
6.建立殡葬改革工作信息员制度,明确职责,做到信息畅通,责任明确,目标落实到位。
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使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附件:李家乡殡葬改革联络及信息员电话表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抄送: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印
附件:
李家乡殡葬改革联络及信息员电话表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深化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李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我乡殡葬改革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应忠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 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圆圆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吴晓龙 乡党政办主任
郭丛林 乡民政所负责人
邓培勇 乡财政所所长
何 蓉 乡妇联主席
刘 军 乡卫生院院长
陈正方 李家乡小学校长
刘贤刚 乡林业站站长
龙太成 乡村建所负责人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协调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制定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所,由郭丛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殡葬改革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民政所
民政所是全乡殡葬改革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承担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起草殡葬改革有关文件,拟订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意见,组织编制殡葬布局规划和建设规范;
2.督促检查和掌握全乡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殡葬改革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指导殡葬改革业务工作;
3.检查督促各村委会(场镇)落实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对各村委会(场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的检查和考核;
4.指导全乡殡葬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机构,抓好殡葬工作队伍建设;
5.推进葬法葬式改革,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和少占或者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负责指导、督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公墓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禁止非法经营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
6.完成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办
1.根据我乡目前殡葬改革的发展状况,制订殡葬改革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协调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殡葬改革。
(三)财政所
确保上级关于殡葬设施建设、殡葬惠民政策及殡葬改革工作的经费及时到位。
(四)派出所
1.积极维护殡葬管理秩序,对涉及殡葬改革的治安、刑事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在丧事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对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为等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和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查找丧主、出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民政部门接运;
3.在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事件时(如起棺火化,平息因丧事而引起的事件),派员维持秩序;
4.对在殡葬改革中,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妨碍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5.对在公共场所进行迷信等违法活动、妨碍社会公共交通秩序的行为予以查处。
(五)司法所
将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采取不同形式,通过不同途径,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
(六)国土资源
协调上级依法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审批,依法加强丧葬用地管理,制止乱埋乱葬,严查乱占土地、私建坟墓的行为。
(七)林业站
1.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对乱埋乱葬等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予以处罚;
2.加强对木材加工交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加工棺材行为,对火化区内的非法棺材加工点和销售点进行查处,对成品棺木予以收缴并销毁;
3.要严格按照《土地法》、《森林法》和《四川省公墓管理规定》及市、区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保护土地资源、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力度,坚决制止乱埋乱葬。严格禁止出售国家、集体和个人承包的山林土地,作为乱埋乱葬的土葬用地,对私自出售山林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惩处,从源头上制止乱埋乱葬,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火化率提供有力的保障。
(八)乡妇联
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发动,组织带领全乡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我乡殡葬改革工作之中,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扎实推进,积极支持、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来,发挥妇女典型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九)各村民委员会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按照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做好本辖区内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3.科学划定殡葬建设用地,负责本辖区内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私建滥建坟墓的,依法及时处理;
5.对本辖区内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给予及时处理,使辖区内的火化率达到目标要求;
6.建立殡葬改革工作信息员制度,明确职责,做到信息畅通,责任明确,目标落实到位。
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使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附件:李家乡殡葬改革联络及信息员电话表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抄送: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印
附件:
李家乡殡葬改革联络及信息员电话表
姓 名 | 单位 | 职 务 | 手 机 |
姚国应 | 永乐村 | 书记 | 13551631388 |
刘润生 | 永乐村 | 主任 | 15984450228 |
舒兴国 | 新建村 | 书记 | 15183964131 |
杜顺章 | 新建村 | 主任 | 13881280475 |
王本林 | 流水村 | 书记 | 15284895729 |
冉正华 | 流水村 | 主任 | 15183966216 |
杜清章 | 张家坝 | 书记 | 13458138676 |
罗荣昌 | 张家坝 | 主任 | 182839978266 |
蔡新成 | 青林村 | 书记 | 15984078698 |
陈武奇 | 青林村 | 主任 | 13684338277 |
何其林 | 老林村 | 书记 | 13881261828 |
魏德军 | 老林村 | 主任 | 15282013339 |
李彬 | 民主村 | 书记 | 15892291367 |
杜金仁 | 民主村 | 主任 | 13881269575 |
陈功华 | 卫星村 | 书记 | 13628121864 |
张永智 | 卫星村 | 主任 | 13696099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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