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6-00001 |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6-01-06 |
发布时间: 2016-01-06 | 发文字号: 十八号[2015]18号 | 公文种类: 报告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情况的
自查报告
关于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情况的
自查报告
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政府办《转发<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5〕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编制人数29人,实有人数22人,现占办公用房13间,其中:办公室8间、会议室2间、档案室1间、业务用房1间、卫生间1间。按编制人数计算,应占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50㎡、使用面积300㎡;按实有人数计算,应占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32㎡、使用面积282㎡。实际占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31.8㎡、使用面积269.45㎡,均低于应占标准数,目前,不需要腾退办公用房。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本单位无编制车辆,现使用的1.8排量桑塔拉SVW7180LEI和2.0排量北京现代牌BH6430NY 2辆车是分别从区煤炭协会和区人防办借用,不存在超编购车问题。
二、整改情况
(一)全面清理办公用房。积极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二)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局公务用车编制符合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超编购车问题。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雄任组长,副局长张维平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整改自查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工作。为确保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车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办公用房管理制度,防止办公用房超标准占用,建立办公用房管理长效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不擅自装修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三)强化督查问责,抓好长效管理。在办公用房和公务车管理方面,坚持长期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5年3月5日
2015年3月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